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车祸伤残十级大概赔几万)
车祸10级伤残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乘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综上所述,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需要赔多少钱
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造成的伤害或大或小,许多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生活自理出现问题,需要赔偿款来维持生活,在赔偿中会针对受伤者的情况来进行计算,比如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相差很多,那么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需要赔多少钱呢?下面来看看介绍。
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需要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具体计算方式: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城镇居民: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0%。
举例: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十级伤残,而他户籍所在地当年度人均收入是30000万,那么此次事故中赔偿金额=300002010%=60000元。另外,鉴定构成伤残的,一般可以再要求给予3000-5000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除了赔偿费,还会产生治疗费,受伤者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需要赔多少钱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在交通事故中若是导致他人十级伤残,必须进行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会根据对方户口所在地进行预算,因为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相差明显。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大概可以赔多少钱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大概可以赔121653元,具体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十级伤残赔偿内容: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等于上年度城市(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乘20年乘伤残赔偿指数0.1;
2、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等于(当地标准)元乘住院天数;
4、营养费赔偿金额等于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5、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除以365日)乘误工天数;
6、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人的原收入乘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乘陪护时间;
7、交通费赔偿金额等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