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是按照交警的事故认定吗(交警定责一半一半怎么理赔)
交警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一、严重交通违章行为有几种?
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密不可分的,下面介绍几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1、疲劳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主要是因为驾驶员长期的在同一种单一的路况下驾驶,神经系统成放松状态,在遇到危险情况的时候不能立刻紧张起来,反应迟钝。这是春、夏季高速公路上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2、客车超员行为。
3、超速行驶行为。十起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单位时间内人的反应是有限的,过快的车速使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大大减少,这已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4、不按规定停车、超低速行驶及酒后驾驶行为。
二、后车追尾如何处理?
后车追尾一般是对方全责,己方的损失应当由全责方承担。双方事故需要在事故现场打110处理,通常打110后交警会给出两种处理方案:
1、轻微事故的双方在24小时内可以去理赔中心定损处理;
2、交警勘查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后去修理厂定损。定损完成后,就是维修和理赔了。由于被保人是全责方,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全部赔给全责方被保人的,无责方不会给予理赔,无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好,索要车辆维修费并将发票和理赔证件复印件交给全责方理赔。
三、严重交通违章情况包括四种:
1、首先是为追求速度,司机超速行驶的行为。
2、其次是司机的疲劳驾驶行为。
3、然后是客车为了自己的利益,严重超员行为。
4、最后是不按规定停车,超低速行驶及酒后驾车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法律分析: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 交强险 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根据责任认定赔偿的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来进行理赔的责任划分的,并根据开具的事故证明来进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车险理赔必须要交警责任认定吗
车险发生之后,双方都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根据车险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范围之内核算理赔的额度,但是必须注意在车险发生之后,不要私自破坏现场、离开现场,并且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车险理赔必须要交警责任认定吗?
不一定,若是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没有达成理赔协议,就是存在责任认定纠纷的,需报交警,就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对于含人伤案件理赔时,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办理理赔,若无法提供证明或其他情况可以联系理赔人员确认。保险公司的建议是:事故发生之后,可以先完成车险报案,报案成功后理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交警证明。
若办理车险理赔时确实无法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认定书、调解书、协议书),由于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可能会对理赔比例产生影响,具体请联系案件负责的查勘定损员咨询。
车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
大致的车险理赔材料需要行驶证、被保险人证件、与被保险人身份证名字一致的银行卡号、修车发票、事故责任证明等交到投保支公司理赔部门。
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开具的文书材料,开具时效如下:
【1】轻微事故:交通执法部门不在事故现场,通过远程在线定责,拍照上传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责任认定书;
【2】轻微事故:交通执法部门在事故现场,会直接现场开处责任认定书;
【3】重大事故:一时无法判定或有争议时,需3-5天出判责结果。
若是车主在高速上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车险公司的人员是无法到达现场的,那么车主必须拿到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否则保险公司的可以拒绝理赔的。
保险公司理赔时是不是根据交警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理赔的
不能赔偿。
必须要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因无法确定责任,交警队出具的事故经过。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包括:
一、发出出险通知。
出险通知又称“索赔通知”或“损失通知”,是指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报告车辆损失情况并提出索赔请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如果自身受伤或有其他情况无法完成上述事项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当事人应当及时携带保险单、驾驶执照等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好报案登记表后交由理赔人员审核,确系无误后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认真填写。
二、接受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凭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须在托修单位估价范围内修理,超出部分,修车质量及其他后果自负。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年内将单据交回保险公司。
三、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单证。
所谓索赔单证是指能够证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情况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证:
1、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6、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二)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2、残者法医鉴定书;
3、死者的死亡证明;
4、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被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7、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是有关情况公证书;
8、其他必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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