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哪些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包括以下几种:
(一)机动车所有人为赔偿义务含态扰人;
(二)挂靠车辆闭悔的谈旦赔偿义务人;
(三)车辆买卖;
(四)租、借车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
(五)被盗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盗开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
(六)乘车事故的赔偿义务人。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认定是什么
1、车辆所有人自驾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该种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车辆运行利益樱腊的归属者,由其作为赔偿义务人是理所当然的。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擅自驾驶有两种情形,即受雇人擅自驾驶和非受雇人擅自驾驶。对于受雇人擅自驾驶,如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车辆所有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应该和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非受雇人驾驶的情形,如果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管理上的瑕疵,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应该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对车辆的保管未尽应尽的注意义务宽巧,则应该和擅自驾驶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脊巧滑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