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可以查封独资公司财产吗
个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法律主观:
一、 [endif] 自然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公司和自然人是两类不同的且独立的民事主体,对于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的债务要和公司的债务相区分,自然人欠债不能查封公司的财产。但如果出现混同的情形则自然人欠债可能会查封公司的财产。
二、法人人格混同认定标准
判断公司法人人格混同通常适用三个标准,即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对于不存在持股关系的关联公司而言,认定人格混同、要求关联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 ,更需有证据证实公司之间表征人格的因素(人员、业务、财务等)高度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已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而且这种混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债务主体辨认上的困难,使关联公司逃避巨额债务,最终危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三、如何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应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 、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无法与股东的财产做清楚区分。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产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办公生产设备与其股东的营业场所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产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产资料。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产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产混同的结论。其次,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第三,第三人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
2 、 公司组织机构 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 。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法院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 、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业务经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对方无法分清交易的相对方究竟是公司还是股东。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公司业务混同的内在表现第三人通常无法获知,但是,公司业务是否混同也可以结合公司机构混同和公司财务混同方面来证明。一般情况下,对于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的债务要和公司的债务相区分,自然人欠债不能查封公司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被起诉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法律主观:
是否可以查封独资 公司的股东 的财产,要看情况。如果独立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与独资公司的财产的,则独资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可以请求查封其财产。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个人债务可否执行独资企业财产
独资企业的财产依法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资人的财产,因此个人债务可以执行独资公司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法院查封独资公司财产证据有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中能查封独资公司的财产。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封独资公司中与个人应履行债务部分相当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债务纠纷可以查封独资公司财产吗
个人债务纠纷能查封独资公司财产。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强制措施决定权,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个人独资公司
法律分析:个人债务能执行个人独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是独资企业股东的,执行其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执行独资企业财产。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公司是个人独资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那么可不可以查封公司的财产?法人不是股东
股东个人借款,以股东个人的财产负责偿还,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股东所持有的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不能直接查封公司的财产。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债权人一并连同公司也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查封公司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的企业,也称独资企业,而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者对企业的债务是负无限责任的,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而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属于个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股东所持有的独资公司的股权,一般不能直接查封公司的财产。但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债权人一并连同公司也起诉的话,可以申请查封公司的财产。所以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能表明该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该股东的财产出现混同,那么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该独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该独资企业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个人欠钱会查封名下公司吗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欠钱1.5万元被法院强制执的,在强制执行后中,法院是否会冻结个人名下的企业账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此企业是属于债务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一人公司,则该企业在法律上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法院可以冻结企业的账户。如果企业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法院只可以查封,冻结债务人个人在企业中所持有的股份,而不可以冻结企业的账户。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