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撤销赠与吗(赠与房产要交多少税)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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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子如果需要收回,必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的房子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法律主观:

房产赠与过户 后不能反悔,受赠人存在过错导致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中赠予的房产已经过户能否收回

一、民法典中赠予的房产已经过户能否收回

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子不可以收回。赠与人只可以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收回房子。对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子如果需要收回,必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1、签约

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

3、申请登记

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地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4、提供证件

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6、审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7、批准过户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赠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赠予”,另外一种是“无偿赠予”。普通赠予也被称为“直系亲属”赠予,需要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接受赠予的范围需要是具有赡养关系的或是继承取得;而无偿赠予,是在双方没有直系亲属关系下的一种赠予方式,房产交易双方为了规避税费采用的房产赠予一般都是“无偿赠予”的方式。以上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需帮助,欢迎上咨询。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一、赠与过户的房子能收回吗

1、能收回。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有赠与条件的赠与款是否能收回

1、可以,但不能随意收回,有所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完成了还能撤销吗

房子赠与是现在主流过户的方式之一,所谓的赠与就是一种无偿的行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送给另一方,那么赠与完成了还能撤销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不能撤销,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必须要在财产履行之前。除非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法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

房子赠与过户流程1、签署确认书

赠与房产是要双方签署赠与房产的确认书的,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产证书、购房合同、赠与公证书等,这些资料双方都需要带上,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另外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进行房产评估

房产评估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也是需要经过这一步的。双方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评估的事情了。一般房产评估需要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的折旧费、房子的标准定价、水电通讯情况等等。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手续不同于房屋买卖,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时需要带上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4、缴纳税费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房产买卖过户要少一些,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除契税,这一项优惠减少了不少的税费支出。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房产证过户

房产证过户是办理赠与手续的最后一步了,大家要清楚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各位在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前必须要慎重考虑,想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房子赠与过户注意事项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

3、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已过户,还能收回吗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可以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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