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原告代理词(医疗纠纷开庭原告说什么)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1、代理患方起草起诉状、上诉状、申诉书 2、代为当事人收集、组织、提交相关证据 3、代理患方参加法庭审理,提交专业律师代理词、发表代理意见 4、代理患方参加法院对医疗结构的强制执行。
2.借款纠纷一般多久结案(借款纠纷多少钱才能立案)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后多久结案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多久结案【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协议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在订立借款协议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金融借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4.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5.原告请的律师胜诉后谁付钱(民事纠纷律师费用谁出)


因此,如果律师代理的案件胜诉,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承担的要求主要包括:1、合法性:律师费用的承担应当是合法的,即律师代理的案件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且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4、约定性:律师费用的承担应当是约定的,即律师和客户在代理案件之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并在合同中说明律师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综上所述,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是诉讼案件,胜诉方可以申请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6.原告没有借条就说借款(原告有借条无法提供借款证明)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欠钱起诉对方没有借条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7.借款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为什么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
8.上诉庭审原告准备(上诉开庭原告要准备陈述状吗)


综合上面所说的,上诉是由案件的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所要实施的行为,一般在上诉时就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除了上诉书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还有当事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只有材料齐全那么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二)法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一)自然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
9.合同纠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个人借款,无约定利息的不需支付,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至于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不是必须要约定利息,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进行无偿借贷,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0.对原告来说先开庭还是先调解


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1.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法院是如何的(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的 ...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有什么规定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辖。
12.离婚案开庭原告有律师出庭吗(离婚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 ...


在离婚官司中,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出庭,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起诉、应诉、举证、辩护、申请调解等,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离婚官司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律师:在准备提起离婚官司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
13.离婚原告开庭可以网上开庭吗(离婚原告不出庭代理律师可以 ...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需要网上开庭的原因和具体要求,当然,在申请网上开庭时,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的要求,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你正在进行离婚程序,想要申请网上开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向法院提出申请,结语疫情期间离婚案件可以网上开庭,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14.民间借贷原告用请律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民间借贷起诉用不用请律师一、民间借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当然不是必须,找律师是为了从提供证据到应诉答辩都能够从法律角度考虑更专业,能够向法官提供更直接的采纳依据,找律师是为了让提供的证据、答辩都能够在法律的角度考虑,这样会更专业,更专业则有利于法官采纳用户的依据,这样可以帮助用户诉讼成功,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如果要委托律师去办理的话是可以,但必须要能够找专业对口的律师,让他们能够真正的帮助自己去维权,毕竟请律师需要花费一定的律师费,当用户的借款金额不高,而请律师的费用又较高时,那么请律师是不划算的,用户只要证据充足并且熟悉诉讼的流程,那么完全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完成整个诉讼过程。
15.民间借贷中纠纷处理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计息,民间借贷诉讼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分析:1、注意提起诉讼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2、注意妥善保管好借条,借款合同,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原件3、保留借款的支付凭据,如银行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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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败诉会怎样(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败诉会怎样(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内容: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纠纷过程中,扰乱供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合同纠纷败诉时我们应当怎样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主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买卖合同存在纠纷怎么办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简单的民事纠纷,除非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行为,否则不会造成拘留等严重后果。
崔玉君律师
2023.11.30542人收看 -
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和优缺点: 1、协商。优点是简单高效;缺点是需当事人自愿,有一方不同意便无法协商解决。 2、调解。优点是程序简单快速;缺点是调解以自愿为原则,一方不同意便无法解决纠纷。 3、仲裁。优点是不当干预较少;缺点是成本较高。 4、诉讼。优点是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在于耗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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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原告败诉律师费(继承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纠纷原告败诉律师费(继承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内容: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一般遗产继承律师费用是多少遗产继承案件律师费按照诉讼标的金额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费怎么算法律主观:遗产继承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收费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
李楠楠律师
2023.11.29733人收看 -
答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样。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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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原告不肯调解可以报警吗(民事纠纷原告不接受调解)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纠纷原告不肯调解可以报警吗(民事纠纷原告不接受调解)
内容:警察不会介入或解决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包括当事人自行协商、民间调解、仲裁处理、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于海明律师
2023.11.29223人收看 -
答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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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开庭后提交录音证据(一审开庭后原告补充录音证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告开庭后提交录音证据(一审开庭后原告补充录音证据)
内容:如果原告手机录音当证据可以让他找所说内容证据不可以,但要注意以下问题:1、首先,一定要保留电话录音的原始载体,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并且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通常来讲,如果你是在和对方沟通时持有录音设备,或者打电话时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打电话,并进行电话录音,公证人员现场监听,针对通话的内容出具公证书,对电话录音做证据保全,这点大家很容易忽略,之前就有一个案子,妻子将能够证明丈夫出轨的录音证据,制作成CD格式存储在光盘中,导致原来的录音格式发生改变,而手机中的录音原件早就被她删除了,使得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这份证据。
冯清琴律师
2023.11.2973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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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原告代理词(不当得利原告代理词范文)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当得利纠纷原告代理词(不当得利原告代理词范文)
内容: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不当得利的举证和认定根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原告自应对不当得利的自己受损失、他方受利益及自己受损失与他方受利益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此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均无异议,但对受益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由谁举证则颇有争议。
任冰峰律师
2023.11.29395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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