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吗法律主观: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2.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 ...


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3.原告申请执行还有费用么(原告申请执行还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接下来,我们看一看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第一,在申请之前的时候,申请执行人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直接带着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个人身份材料,到法院立案窗口填写申请执行书,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手续,申请执行就行了。
4.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书模板(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此致××××人民法院附:生效法律文书×份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申请中止执行申请书法律分析: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
5.原告过了诉讼时效法院立案了(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会立案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 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分析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为什么过了诉讼时效还会被起诉法律主观:一、过了诉讼时效是不是还能起诉过了 诉讼时效 的是还能起诉的,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6.原告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原告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啊)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和,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期间,法院为保护当事人财产权益,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
7.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被告可以申请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二、一般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吗一般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8.立案后原告不接法院电话(立案后法院会给原告打电话吗)


二、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在送达的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扩展资料: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法院打电话没接到之后法院还会继续拨打电话,如果法院没有进行拨打电话,但自己又是属于被告的一方的话,只要接到法院传票那么就可以不进行接电话,直接去进行出庭即可,如果传票没有送达的话,可以不进行出庭。
9.离婚案件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 ...


一、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找不到被告原告不撤诉怎么办(找不到被告的撤诉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11.原告解除保全需要多久(原告解除保全申请书)


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解除保全都是几天解开的解除保全措施需要多长时间取决于解除保全的原因: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经法院受理并裁定保全,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便会依法解除保全措施,一般是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12.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原告怎么知道是否立案会来短信吗)


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如果不方便去当地法院,可以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起诉对方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等相关消息,诉讼案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受理,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13.起诉异地被告原告要去异地吗(起诉异地人在本地能立案吗)


2. 异地诉讼的适用条件和限制异地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适用条件,如当事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行为能力,案件必须具有一定的诉讼标的、必要的程序和管辖建制等,律师在异地起诉案件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责任,需要以专业的素质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和权益,7. 结语总的来说,异地诉讼是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模式和变化,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比如,某位律师在代理一起异地诉讼案件时,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赢得了胜诉。
1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15.刑事报案受理后多久立案(如何查是否立案了)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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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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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网上被骗去哪报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上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网上被骗去哪报案)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法律客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王学瑞律师
2024.01.1614人收看 -
答被骗10万报警立案一般7天有结果。被骗10万属于经济犯罪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在七日;案件重大、线索复杂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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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20元会判刑吗(报警立案需要多少钱)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抢劫20元会判刑吗(报警立案需要多少钱)
内容: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抢劫东西怎么判刑抢劫东西判刑标准如下: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凯旋律师
2024.01.16429人收看 -
答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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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内容:劳动仲裁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法律主观: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郭铭芝律师
2024.01.16956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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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发明专利(如何申请发明专利英文翻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律师
2024.01.15330人收看 -
答申请法律援助立案之后的流程为:提供资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填写表格,并拿表格到相关单位盖章;返回援助中心,等待批准并指派律师;受指派的律师与当事人联系。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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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内容: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法律主观: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龙珊律师
2024.01.13756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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