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没有借条就说借款(原告有借条无法提供借款证明)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欠钱起诉对方没有借条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2.原告因疫情无法预交诉讼费怎么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申请撤诉时法院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3.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可以 ...


6、如果你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场,法院一般不会判,但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3、法律主观: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法院的判决: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主观: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 法院 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离婚诉讼就算被告不出庭,法院仍然可以缺席审理,那么此时就要看原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证据充足,那么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4.离婚案开庭原告有律师出庭吗(离婚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 ...


在离婚官司中,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出庭,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起诉、应诉、举证、辩护、申请调解等,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离婚官司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律师:在准备提起离婚官司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计划和方案。
5.离婚原告开庭可以网上开庭吗(离婚原告不出庭代理律师可以 ...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需要网上开庭的原因和具体要求,当然,在申请网上开庭时,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的要求,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你正在进行离婚程序,想要申请网上开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向法院提出申请,结语疫情期间离婚案件可以网上开庭,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6.原告可以在自己居住地起诉被告吗(被告是外地的原告可以在 ...


总而言之,原告可以在自己居住地起诉被告离婚,同时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和注意事项,选择合适的律师代理,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离婚案件,也就是说,原告可以在自己居住地起诉被告离婚,同时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4. 相关问题介绍:其实在法律实践中,还会有一些与“被告是外地的原告可以在当地起诉吗,事实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者小刘是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地方进行起诉的,因为被告在另外一个省,属于“被告居住在外地,诉讼标的物在本地”的情况。
7.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8.起诉被告欠债不还但他不出庭怎么办


9.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 ...


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公司债务怎么承担责任有限公司欠款由谁承担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合同免责的内容,但是当事人还是有通知与减损的义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打官司一方不出庭怎么办(打官司对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2.二次起诉对方不出庭能离吗(二次起诉对方不出庭能离吗还有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吗法律主观: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1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需要几个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通常受理此类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
15.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协议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在订立借款协议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金融借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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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诉外地人能不能在当地法院起诉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要看是怎样的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要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侵权行为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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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内容: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王熙律师
2023.12.13628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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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内容:”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并未要求行政相对人的原告承担提供证据,言而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权利受到损害的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至于诉讼中证明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由被告提供证明,原告可以提供反证,但是,没有义务证明其行为合法,不过,现实诉讼中,原告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用以证明其权利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即,原告需要提供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
姚平律师
2023.12.13420人收看 -
答原告的证据可以提前给被告看,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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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回)
内容: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李维律师
2023.12.13530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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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全结果告知原告吗(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原告怎么办理)
陈宗琼律师
法院保全结果告知原告吗(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原告怎么办理)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陈宗琼律师
2023.12.13584人收看 -
答外地车如果办理了进京证,则能进北京二环。进京证是指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要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所需要办理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办理进京证时,需要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保险单、有效期内的验车标志。 外地车没有办理进京证的,不能进北京二环,只能走五环外,并且还要遵守北京限行的相关规定。 以下车辆不需要办理进京证,但可以进二环: 1、车辆属于领取了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的; 2、车辆属于领取了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的; 3、车辆属于领取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 4、车辆属于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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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内容: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伪造证据是触犯什么罪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刘晓红律师
2023.12.13915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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