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可以再次取保候审吗(二次取保需要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么
不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由此可见,如果取保候审已经到期,就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只能更换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所以取保候审不可以续保。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公安取保一年到期后检察院又继续取保啥意思
法律主观:
公安取保到期又到检察院续保属于到期续保。取保候审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到期又办理取保候审说明案子还没结,继续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事实不足以认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在期限届满时及时解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一年又续了一年
不会再续第二年的。取保候审满一年后,不会自动销案,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年之内没判刑,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若没通知,这种情况下应当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
任何一种强制措施都会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法律规定了强制措施的期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满一年后,不会自动销案,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到期了,还可以继续取保候审吗?
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被起诉,其取保候审状态会自动解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作出起诉决定,而认为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
具体而言,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会依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认为有必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法院可以决定延长期限,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延长期限内继续履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人在延长期限内必须继续履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义务,否则法院有权撤销其取保候审的决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另外,如果检察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未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被取保候审人也就不再受到取保候审的限制,其人身自由将不再受到限制。
一审取保候审到期二审还能取保候审吗?
法律分析:二审期间能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刑事犯罪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条件的,由人民法院批准取保候审。但司法实践中,二审期间取保候审很难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有过一次取保候审,还可以办第二次取保候审吗
有过一次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办理第二次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到期后又办取保候审了 什么情况
1、取保候审到期后又办取保候审了,这个是正常的,原来是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最长时间是12个月。如果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最长也是12个月。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再次取保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原办案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而不能再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满前,已经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可向法院起诉的,则检察院和法院仍可以再行采取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