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法院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现在)
案件到达法院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交至法院后,若符合取保候审规定,还是依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等法院判决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
法律主观:
需要法院判决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 办理取保候审 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 适用取保候审 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院判完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主观:
法院不可以判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提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而法院判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而取保候审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 所以法院不可以判取保候审,但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准许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院没判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院没有判之前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等,采取取保候审也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一、法院没判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
1.在公安局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院没判之前取保候审可以吗?
可以的。
1.开庭后,在还没有下判决之前,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待判决,但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由法院来决定。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用书面形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取保候审是一种形式上的强制性措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在七日之内会给出一定的答复。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一定就会判刑,也不意味着一定会留下案底。
请问法院开庭后,是否能办理取保候审?
请问法院开庭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要看案情,判缓刑的可能性和取保候审没多大关系的。但是被告人开庭前收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小。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开庭时没有关押的,宣告缓刑的机会就很大。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还要看具体的案情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