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见了如何去讨债
债务人找不着怎么讨债
法律主观:
债务人找不着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主观:
债务人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债务人失踪了后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依法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则是时效问题和证据问题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如何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
法律分析: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债务人跑了,怎么讨债?
联系债务人并谈判还款计划。如果债务人是朋友或家人,你可能会选择先试着与他们谈判,看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这可能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和耐心,但是如果你能够与债务人达成共识,你可能会避免采取更极端的措施。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债务人不愿意还款或不愿意与你谈判,你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措施。这可能包括起诉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措施。这可能需要一些费用和时间,但是如果你能够证明你有法律依据要求债务人还款,你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寻求第三方协助。你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如信用评估公司或催收公司。这些机构可能会帮助你追回债务,但是你需要注意他们收取的费用,以及他们在追债过程中所使用的方式和方法。
不管你采取哪种措施,都要谨慎和明智。如果你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或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确保你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确保你与这些机构的合作是合法和透明的。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要债债务人死亡可否索要欠款
法律主观:
债务人 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其实,债务人在借钱之后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讨债。 途径一: 由债权人向 法院 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途径二: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 借贷 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找不到债务人或债务人失踪,要如何讨债呢?
通过起诉的方式讨回自己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会遇到经济困难,然而在面对这种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向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然而在进行借钱之后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失信。也就是说从来不会主动还钱,从而会给债权人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困扰。甚至也会让债权人内心拥有特别不舒适的感觉。
通过起诉的方式讨回自己的债务。
首先找不到债务人或者是债务人失踪之后,只会让债权人内心拥有一种特别紧张的状态。与此同时也会觉得自己要回属于自己的债务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其实只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维护好属于自己的权益,并且也可以在法院的帮助下要回属于自己的债务。
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其次就是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宣布债务人失踪,因为在进行申请债务人失踪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宣布债务人失踪,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会通过法律的方式建立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然而财产代管人就需要偿还债务人的欠款。所以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帮助债权人要回债务。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容易操作的,所以只需要完成相关的流程就可以维护好属于自己的权益。
我个人的看法。
最后我个人觉得在生活中愿意借给自己钱的人,其实都是值得自己进行感谢的人。因为愿意借给自己钱的人,通常都想要通过自己的真实行动去帮助自己。然而当自己借到钱之后不愿意还钱,只会给对方心里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也为对方的财产带来一些损失。所以我个人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借钱给自己的人。
债务人找不着怎么讨债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讨债: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找不到债务人该怎么讨债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失踪、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人民法院会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对方,如对方缺席,则依法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