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什么是定金双倍返还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逾期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合同违约定金,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了,定金一般是作为违约赔偿的,不能退回。如果是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定金就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是以完成合同为目的给付的定金。
一、合同违约定金是双倍返还吗?
要具体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对方违约不退定金那么可以不退,如果收方违约了,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1、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根据平等原则,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3、双方都有违约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定金都是双倍返还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3、存在违约行为。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法律规定,定金依法不该退还,如果是以完成合同的目的给的定金依法不该退回。如果是收定金一方违约两日,给付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2倍的定金。了解《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法律法规。以及违约定金的赔偿情况。
定金是双倍返还吗
不是所有定金都是双倍返还。
双倍返还定金条件: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3、存在违约行为: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4、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定金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给付定金给另一方作为债权的担保,但是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订金则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比如我们购车,通常需要交付几千元的保证金,如果买方不反悔不购买相关车辆,定金不会退回。如果卖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没履约,买家可以获得双倍定金金额的赔偿;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二者的作用不同。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收取的金额不同。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综上所述,不是所有定金都是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什么是定金双倍返还罚则?
文/诸葛找房
定金双倍返还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对于大额的房屋交易是非常有约束力的。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双倍返还定金罚则的目的旨在对违约行为予以制裁,从而担保合同的履行。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才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呢?
一、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2、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3、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三、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四、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在房屋交易中,如果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落空,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现,那么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是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的,即卖方将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
因此,只有在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后,才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
定金双倍返还罚则对于大额的房屋、车子交易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也是为了双方各自的利益着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定金什么情况下双倍退还
双倍返还定金的具体规定,就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约定,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应当双倍返还对方定金。要适用双倍返还定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存在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就是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只有当收受定金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双倍返还定金如何计算?
1、双倍返还定金一般是返还定金的两倍。
2、比如:定金2万元符合法律规定,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4万元。如果定金2万元超标,假设法律允许1万元定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的数额为2万元。所以,甲方能从乙方退回的款项数额为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