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第三者插足(新婚姻法规定第三者插足犯法吗)
关于第三者插足的法律
当你的爱人出轨,你该怎么办?爱情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婚姻被第三者插足!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第三者插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者插足是指两个人都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与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虽然这两个人并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第三者给非婚生子女造成了情感上和生理上的双重伤害。这也属于第三者插足的一种现象吧!由于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比较暧昧,所以也经常会出现第三者插足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侵犯夫妻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会构成我国刑法上的重婚罪,而且这种婚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比较大,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所以说在法律上也要受到处罚的。
二、小三插足是否会承担责任?
这就说明即使没有过错又插足他人家庭的第三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经公安机关或者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的调查属实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而对非因司法工作人员过错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不诉讼的判决。这就说明夫妻双方如果不能就离婚案件达成调解而达成一致,夫妻感情也会因第三者插足而破裂。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小三没有行为造成离婚案件,小三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第三人并不会承担责任,除非他和第三人合谋造成了婚姻感情破裂。
三、离婚时是否有可能净身出户?
不一定。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进行的,法院判决分割的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和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应当偿还;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都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对方承担。所以,如果夫妻一方隐瞒或伪造债务意图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第三者或其他第三者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话,对方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的债务较多时,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双方都负有较大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情况和债务数额等因素,适当酌为处理,从而使夫妻双方的债务得到一定的赔偿,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四、法院对离婚案件有何判决?
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应当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无和好可能以及夫妻一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子女抚养问题应着重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对子女财产问题,法院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等确定分割条件,判决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对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应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对子女共同财产掌握及处理方式等因素进行妥善处理。在子女抚养方面,除应考虑子女年龄、智力状况、就业等情况外,还应考虑子女生活习惯及对子女成长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等因素进行妥善处理。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过错程度分别做出财产分配的判决。
新婚姻对第三者的法规
法律主观: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婚姻第三者插足合法婚姻,导致合法婚姻关系终结、家庭解体、刑事案件多发等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第三者侵犯了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何种权利,如何通过婚姻家庭立法确立法律责任来规制和惩治婚姻第三者,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正当利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通过对第三者行为的性质的界定,对第三者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性质、责任形成及对婚姻第三者所要承担的 精神损害赔偿 ,应纳入婚姻家庭立法体系,以期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实现婚姻家庭生活的美满幸福。 婚姻第三者的定义 “婚姻第三者”现象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与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发生婚外两性行为,导致该婚姻关系发生裂痕甚至完全破裂的情形。由于现行 婚姻法 对“婚姻第三者”现象并无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道德、舆论的影响并不足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婚姻第三者”现象渐渐成为影响婚姻稳定的一大不安因素。 “婚姻第三者”产生了一系列涉及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和子女成长的社会问题。首先,“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直接导致恶性刑事案件数量的增多,影响社会安定。人类几千年文明形成的性心理,即要求性伴侣在一定时期的排他性。而性在婚外的完全自由,有悖于这种排他性,势必产生男女双方的情感冲突,继而因爱生恨使用暴力手段报复不忠实的另一方。其次,“婚姻第三者”破坏了传统的一天一妻制的家庭模式。一夫一妻是人类文明的理性产物,也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原则。一夫一妻制以人类爱情的排他性、专一性和文明社会性爱的同一性为理论基础,要求任何成年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现象的存在。一夫一妻,是顺应自然法则的体现,是人类长期选择的结果,是婚姻道德的法律化。最后,“第三者”破坏了婚姻和谐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家庭能为儿童的成长提供最直接影响最大的 教育 ,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有巨大作用。“婚姻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家庭的破裂,引发生活环境的巨变、失去父母一方的疼爱教育、遭受其他同龄人的鄙视嘲弄等等未成年人无法适应的问题,容易导致其心理的扭曲和行为的放荡自流。离异家庭中的 青少年犯罪 比例高达40%以上。 对于什么是“婚姻第三者”,目前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完全无过错 离婚 制度的建立,以及故意侵害配偶权补救方面的立法空白,在实际上减轻甚至取消了“婚姻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使得“第三者”现象得不到有效的制止,这不利于保护合法婚姻,惩戒婚外侵害人。 二、对“婚姻第三者”行为的定性: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婚姻第三者”行为侵犯的是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什么权利?国内学者对此做了不同的解释。有学者认为,该行为侵犯的是“配偶共同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之权利;有学者认为,“第三者”行为侵害的是配偶一方对另一方性的专有权利;还有学者认为,侵害的是另一方的名誉权。笔者认为,上述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能说明第三者行为的本质。第三者行为的本质应是侵犯了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权。合法婚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而享有一系列法定权利,包括 同居 权、婚姻住所协商权、人身自由权、 计划生育 权利和配偶权等等。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是夫妻双方因 结婚 ,基于婚姻效力和配偶身份而享有或承担特殊的权利义务的统称,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①配偶权包括夫妻姓名权,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日常事务代理权、住所决定权,同居义务,忠实义务等。婚姻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法律规定,取得 结婚证 后方能确立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在我国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手续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程序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婚姻的干预。登记使得婚姻这一法律关系不再是纯粹的契约关系,它在经国家确认之时,即是对国家公权力提出要求———要求保障它的绝对的、排它的权利;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配偶权也就具有了绝对的、排他的权利,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现第三者插足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发现第三者插足后,选择离婚,但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很多第三者不知道该怎么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于第三者的定义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与婚内另一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民事行为。第三者插足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侵害了婚内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第三者与婚内另一方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一年以上,婚内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侵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第46条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不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的,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违反忠诚义务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致使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婚内重婚罪或者有同居生活史的,另一方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居关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具有其他同居关系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或者在依法应当保留好双方共同生活痕迹的其他场所与人非法长久居住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所说的重婚就包括婚后与异性结婚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前再与异性结婚后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两种情形。
二、第三者的行为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时,第三者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三者侵犯了配偶和子女合法权益时,配偶和子女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被告婚外情行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第三者插足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赔偿数额不足以弥补第三者所受的伤害,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国家对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关系的行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在制止、纠正此类行为时,第三者可以请求受害人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除此之外第三者可以向第三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其财产、赔偿损失。
三、第三者起诉离婚时,必须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双方确已分居满两年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抚养费。
第三人与配偶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时,除了要有离婚请求权之外,还应提供证据证明,如果第三人与配偶双方确实已分居满两年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判决离婚时,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双方确已分居满两年且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必须为抚养费数额的三倍;抚养费标准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的最高标准计算;抚养费以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父母双方均留有必要费用为标准;判决禁止令为条件。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抚养费中如果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则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抚养费应以实际经济支出为准。
四、第三者如果发现对方已经与其他女性建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第三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以及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财产混同造成夫妻关系破裂问题产生的所有债务。
如果第三者所称对方的财产混同,那么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占或转移共同财产。财产混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与他人同居导致财产混同,二是个人将共同的部分据为己有,这两种情形都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第三种情况即被称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家庭破裂”问题所产生的费用,这种情形的话应该由男方承担。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么从行为上看,不仅会对第三者自己造成伤害和影响,还会造成家庭的破裂以及法律责任的加重等等情况,那么在婚内另一方起诉要求男方承担这样的费用是非常高的。所以建议各位第三者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而在婚内与其他女性同居,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第三者没有对象又插足别人婚姻犯法吗?
插足别人婚姻没有道德,就算他自己没有对象,他也不可以和已婚的人走在一起,只要是破坏别人,家庭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道德,会让别人婚姻过得不幸福,而且自己也会被别人说三道四,会背上骂名,所以单身的人就不要插足别人的家庭。
第三者插足婚姻犯法是犯法的。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犯不犯法要分以下情况:
1、法律规定第三者没有结婚,而且没有和有配偶一方结婚或者同居就不属于犯zui;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zui。第三者插足婚姻与已有配偶者重婚、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就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构成重婚zui。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baoli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zui,致使被害人si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zui,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者插足婚姻应该怎样处罚
如果有证据证明构成重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达到重婚罪标准的不受法律制裁,但过错方在离婚诉讼当中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所以说题主提问说的明知到别人有家庭而插足别人家庭,形成了事实婚姻,那自然是触犯了法律,可是关键性的问题是,对于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的行为,当下处理方式并不是太明确。
这一方面也是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维权,对于这里的破坏他人的第三者处罚规定又不能实实在在的套用,这就尴尬了。
真正要能判刑的,那除非是家庭遭到破坏,受害者起诉。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或者双方育有孩子,形成了事实婚姻,并且对外二人以夫妻来相对,那就可能被处罚。
关键是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或者出轨的人根本不可能去领证,也不会对外公布,所以说即使外面搞破鞋,也不能有明确的处罚。
刑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犯法吗
在现在的社会中,小三这个词语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它是现在社会中的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出轨的案例,有的甚至会造成了离婚。在现在的社会中,小三的出现就已经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那么小三在自己婚姻中插足别人婚姻吗?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判刑。
一、有婚外情的事实
有婚外情的事实指的是出轨不只是道德方面的事情,还包含了家庭方面。小三插足他人婚姻不只违反了道德,还侵犯了其他公民权益,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有重婚罪等情形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有配偶之外的异性自愿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构成重婚罪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小三对其丈夫有精神出轨行为、且其丈夫已经离婚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认为与其丈夫之间形成了婚姻关系并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定时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对家庭的忠诚是法律赋予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在现代民主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地表达、行使和处分个人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夫妻之间相互忠实是公民应尽好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别人婚姻,这种行为是一种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所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小三只是单纯地破坏了夫妻关系,并没有触犯法律、侵犯了他人财产甚至触犯了法律,所以,小三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他们插足到了别人的婚姻中去的话,那么他们肯定是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
三、故意破坏他人婚姻家庭
刑法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使被害人特别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这并不是说如果只是有恋爱关系,就可以构成侵犯公民隐私罪,那么就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婚外情都不构成犯罪。
四、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如果是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话,那也是会被刑事处罚的。这种情况下是属于非法同居的一种,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处罚。而且如果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继续实施这种行为那么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包养他人妻儿
包养他人妻儿指未经其同意,擅自将他人女儿、妻子及未成年子女收养为他人家庭成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包养他人妻儿同样违反《婚姻法》第41条之规定,情节严重是可以构成犯罪了。但是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新婚姻法不是规定第三者插足要负同样的刑事责任
并没有规定第三者插足要负同样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者是中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得到解答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怎样处理第三者插足
在婚姻关系中,第三者插足是非常常见的现象,第三者插足就犹如一根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拔除的话,就会成为诱发婚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另外,对于第三者插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情况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第三者插足者,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离婚时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方式就是通过损害赔偿制度来保护第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或者一方死亡、失踪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损害赔偿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一)精神损害赔偿项目;(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三)赡养、扶养、抚养费用赔偿项目;1.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支出。”“第三者插足”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何确定?
1、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人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同居、重婚等方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对通奸行为是作出了规定,而我国《民法典》也对通奸行为的适用作了明确规定,即: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两种行为都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等道德范畴,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应当认定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造成对方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行为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可以根据离婚时掌握的证据判决对方赔偿)。第三者如果仅仅只是与他人非法结婚而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过错的话,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了夫妻结婚是为了互相爱护和共同发展的,如果说第三者有了其他出轨行为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话,则婚内出轨应该属于重婚罪。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人存在上述行为而导致损害发生,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过错程度,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该第三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而对于第三者插足者,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直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另一个是通过赔偿来保护对方。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和第三者之间存在过错,第三者插足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得到全额赔偿的。如果该第三者存在故意伤害等行为的话,第三者插足所造成的损失也会被法院所支持。对于第三者插足者,第三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损害赔偿。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由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不同的结果就会产生不同结果。如果第三者不能及时进行离婚的话就会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变得更加复杂、艰难。
3、如果第三者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者解散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其财产损失赔偿数额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所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确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宣告破产或者解散时,债权人的范围和受偿范围为破产财产和清算时的清算财产,不包括破产财产和清算中取得的债权;但是,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持有人放弃受偿权利的除外。宣告破产或者注销时,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相应减少。”因此,第三者在进入破产程序后还可以获得一些经济补偿的,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但是对另一方来讲却并不能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因此只能得到相应的财产损失。此外,在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上,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在“插足婚姻”中财产分割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了相应的分割程序和方式。
4、如果第三人与第三者婚外情持续超过两年而且导致感情破裂,则“第三者插足”一方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婚外情是指违背配偶意愿,发生的夫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姻破裂的,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外情损害赔偿责任由有配偶者与第三者承担。”婚外情损害赔偿纠纷是家庭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婚外情损害赔偿纠纷在我国一直是个法律难题。但是由于婚姻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平等性原则,导致了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过长或者说导致婚姻破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外情发生后“离婚冷静期不超过一年”,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外情持续时间超过两年即导致婚姻破裂才会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三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在离婚诉讼中也是不会被认定为婚外情关系导致婚姻破裂方有权要求停止损害赔偿法律责任。
最新婚姻法第三者插足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 1、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共同以夫妻的名义生活的 涉嫌重婚罪 ,双方可能都要 承担刑事责任 。 2、仅仅只是出轨的属于道德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惩罚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 (三)实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法第三者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第三者是怎么处理的?
《民法典》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各自的权利虽然有了新的修改规定,但是现实中关于道德问题的第三者仍然不能由法律来强制性的介入,只能由夫妻在起诉后在法庭中提出相关的证据后请求离婚,或者就自己遭受侵权的部分向对方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