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怎么赔偿(破产清算怎么赔偿员工)
如果公司倒闭了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倒闭了赔偿的办法是:
1、需要确定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
2、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从公司处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会怎样赔偿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劳动者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公司破产清算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员工标准
破产清算赔偿员工的标准如下:
1、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到六个月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首先,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其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并且公司必须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各合伙人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
拓展资料: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倒闭后,破产资产在全部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破产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破产资产不能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则只能按比例清偿。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员工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计算经济补偿金: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时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企业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公司倒闭后,破产资产在全部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破产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破产资产不能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则只能按比例清偿。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员工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计算经济补偿金: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时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企业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公司宣布破产员工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员工一般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且若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员工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一、公司宣布破产怎么赔偿员工公司倒闭时,将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或第(五)款规定之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用人单位须按第四十七条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二、公司宣告破产后会怎样(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经破产宣告转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破产宣告后,原则上应当停止破产人的业务活动。但是,继续经营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许可。(3)对债权人的效果。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宣告使他们获得了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为此,破产法对破产宣告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别除权人可以由担保物获得清偿。根据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别除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第110条进一步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具备这些情形的别除权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后及时行使权利,以便参加随后开始的破产分配。②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集体确定分配方案,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由于公司在破产后就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一般是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作出赔偿的,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作为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虽然这里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在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要求破产,但这一规定没有解决的问题是,任何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债务人破产?应该偿还哪些破产索赔?所有索赔是否享有相同的分配权?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破产清算的经验,并从法院审理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有限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人的债务。根据本条规定中列出的清偿顺序,可以看出其原则是优先考虑民生(工资和医疗)。伤残津贴。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其他员工补偿)。第二种是公法债权(社会保险费),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可以看出,上述债权应属于破产债券,没有争议。
然而,根据第113条的内容,本条中没有其他债权,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债务人的罚款。罚款。债务人未执行有效法律文件的,应当将延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增加一倍。受理破产申请后形成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是否可以理解为上述第113条以外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们似乎可以找到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对债务人处以罚款。罚款。债务人未执行有效法律文件的,应当加倍支付的延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受理破产申请后形成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清偿是在债务人财产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的剩余情况下进行的,只有在破产受理前发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行政罚款。刑事罚款和其他惩罚性债权应当清偿。如果《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没有剩余或不足的债权分配,则不应分配惩罚性债权,因此可以看出,惩罚性赔偿不属于企业破产债权的范围。
这一点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南》(2017年修订)第七部分也明确了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具体情况。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第一,行政。司法机关对债务人处以罚款。罚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第二,债务人未执行有效法律文件的,应当支付延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第三,接受破产申请后形成的债务利息。第四,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第五,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第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
至于这一原则,笔者认为,通过对破产债权与非破产债权的比较,可以看出非破产债权的共性在于其惩罚性特征。与其他破产债权相比,如果允许惩罚性债权与非惩罚性债权平等分配,实际上会破坏债权偿还的公平性。毕竟,《企业破产法》的精神是第一条中的债权债务的公平清理,惩罚性债权的非惩罚性部分在平等分配的情况下实现了公平。
一、破产债权确认后,提请破产主体资格。
如文章开头所述,由于《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向债务人申请破产,这里的债权人是否包括所有债权人?也就是说,所有破产债权人和非破产债权人?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企业破产法》第113条明确了破产债权,则应接受破产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这在当地司法文件中得到证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
第九条【优先债权人、公法债权人申请】
税务债权人、社会保障债权人等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不支持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款和其他惩罚性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债权人。
(四) 申请主体。
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债权人通常是与债务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平等民事主体,也有特殊情况。
1.国家机关。债务人欠税。社会保险费或者法定住房公积金、税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
10.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申请权)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债务人欠税。企业应支付部分社会保险费(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用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对债务人欠下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款和其他惩罚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可以看出,并非所有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自然也不是所有债权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破产。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企业清算破产怎样赔偿员工
一、企业清算破产怎样赔偿员工
1、企业清算破产对员工的赔偿如下:
(1)公司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员工工资将优先支付;
(2)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公司破产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才偿还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还有剩余破产财产的情况下,才能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时候,就应当按照比例分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