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工程结算审核时间规定)
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
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在结束之后,就要开始进行结算工程款了,那么工程款支付的进度,一般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的,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敏明纤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二、工程进度款申请的材料
工程报进度款需以下资料:根据施工合同应支付进度款完成部分的工程预算;经现场监理审核确认的审核结果;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监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三、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开始的时间有所不同。
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方式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桥仿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一般建设工程都是在竣槐瞎工后28天内进行结算的,所以我们要对具体的时间了解清楚。
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工程结算时间规定,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程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孙宴链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的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祥派面,以业主验收的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售备料斜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工程督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钭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工程结款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一般来说在工程结束之后28内就要进行解算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九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则孙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日期规定
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
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目标结绝禅碧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袭缓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并举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慧亏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升敬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前笑神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结算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500万元以下的结算对应的审查时间为最长20天、500万元-2000万元的结算,审查时间最长为30天、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结算,审查时间为45天、5000万元以上的结算,最长为60天。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蚂谈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滚物碰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 500万元 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 2000万元 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大谈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多久
法律分析: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行岩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档蠢御工程质量、档弊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结算时间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物滚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罩旦余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迟困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工程决算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一)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二)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三)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四)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派则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尘野棚、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脊庆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结算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液含:工程结算有时间限制。工程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逗液行。如果没有约定,应当在完工后进行,参照国家施工示范文本和工程造价等进行。超过时间不结算,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发包方就应当支付工程款加利息或者违约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闹指笑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在工程开始后也是需要约定好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那么工程结算时间规定是什么?一、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4.目标结款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基碰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多久
1、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百七十六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帆谨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搏轿谈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工程结算时间规定有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还有按分段结算和目标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