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有什么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是书面申请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的结果不服的处理是: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如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果仍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对交通事故复议结果不服向作出认定书的部门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但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对复核不符,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错误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符的解决方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