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有错怎么办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事故的严重程度与赔偿金额直接相关。如果认定错误,会对一个被害人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行政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运输部门针对特定法人或公民以及法人组织的单方行为。对于事故双方来说,有些要素是符合行政行为的。
但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一致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行政行为,不可能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基于这个原因,如果岩拆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错了怎么办?
1.一是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要求确认责任凭证,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出。
3.并且在申请复核时,申请裂枣改内容中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4.如果是在法庭上进行民事诉讼,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质疑,并说明你质疑的充分证据和理由。由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质疑。
5.本确认函不是民事赔偿的唯一标准。法庭将在审判过程中对证据提出质疑。如有异议或不满,可直接说明理由和充分证据,由法肆判院决定是否采纳。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受害人有过错,那么受害人的责任可以减轻一些罪责。
所以法院在审理判决时,并不是完全根据责任认定来判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处理事故发生时的证据,不能作为所有事故认定的全部依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主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就责任问题直接改判。
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脊此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2、另外当事人还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让有关行政机关处理。但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限制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扒此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樱耐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错误应该怎样处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错误应该怎样处理
1、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错误可以念源漏申请复核。如有任何裂迹一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有关部门会在法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行政机关作出的,不能进行诉讼。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仔烂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程序是什么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处理有: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念搭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枯告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仔败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怎么办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行政机关作出,属交通部门的单方行为,并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事故双方,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认定直接左右赔偿的数额,一旦认定错误,将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或者《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是完全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但是,《全国汪汪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困桐仔定行为轮举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很无奈,因为这个意见的存在,无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1)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辩哪监督,依法查处违法乱纪问题。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3)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宽迟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携巧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平而再次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错误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昌告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冲迅喊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散野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