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一
建设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使建设施工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一、 关于我国合同法有关合同解除条件的一般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94条是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一般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丛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立法规定实际上是确立了根本违约的制度。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特殊规定
我国有渗者返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该解释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条件是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对合同法上法定解除条件的特殊化。就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权解说如下。
(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
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解释的规定与合同法第94条规定相比较,未规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解除情况及当事人履行迟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承包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解除;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合同法分则承揽合同关于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的规定(见合同法第253条和272条)。
嫌判 (二)承包人的法定解除权
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从该解释看,承包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事由是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使承包人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且有催告的前置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二
法律主观:
一、建设 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的解除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因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 合同效力 的规定,直接导致工程合同无效,从而需要解除工程合同。当然,如果工程当事人经过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的,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工程合同。除此之外,不管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工程合同都享有解除权。但是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那么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要求也不一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1 、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2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
3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5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个:
1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 、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 、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 、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高物标准;
3 、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友念盯,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好和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问题?三
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问题
1.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可请求行使解除权: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收藏你的好资料!
2.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承包人可请求行使解除权: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完成的建设工培卜程配镇穗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旅运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考 试大/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裤冲终止的条件包括: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胡首歼,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芹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五
法律分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备猛冲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仿歼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6、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7、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承知余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六
1、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枯宴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没燃银段余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施工合同解除条件七
施工 合同的解除 条件如下: 1、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默示毁约; 2、承包人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3、发包人不履行相应义务,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4、由于不可抗力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据2021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 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槐简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 建设工程质量 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铅明纤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槐仿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八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权有两种:一是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二是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迅谈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洞昌唯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纳培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