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一
法律主观:
经济越发达、越发展,法律纠纷就会越来越多。好在现在的人越来越多有法律意识的了,很多时候都会用法律很好的解决。一、民事诉讼起诉的必要条件第一,民事起诉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原告必须是合法权益直接收到侵害的受害人,而不是他的亲戚、朋友或其他人。第二,民事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侵犯民事权益的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无法找人追究责任、无法办案、无法审理、无法判决责任给谁承担。第三,民事起诉必须有具体的可以依法执行的诉讼请求,并且必须有据以起诉的事实、理由。如果没有这三项内容,人民法院将无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无法作出合法、具体、可以执行的判决。第四,民事起诉必须是案件属于该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所起诉的案件不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么不可能立案,要么立了案也会被依法驳回。第五,民事起诉必须不是重复起诉。对于重复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会重复受理、重复袜核瞎审判。就算错误重复立案,在诉讼程序中,也会被依法驳回。第六,民事起诉必须要有基本证据。如果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原告人的一派空话,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受理。二、民事起诉流程怎么走民事起诉流程:1、起诉和受理起诉1、《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旅、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受理1、《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替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或藉口头告知。2、开庭审理法庭调查1、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2、法庭调告空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氏丛读勘验笔景。法庭辩论1、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3、宣判(1)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法院一律公开宜告判挟,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三、民事起诉要注意的事项1、准备起诉的当事人须满足适格原告的条件,即拥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并且与发生的纠纷存在利益关系,还应满足主体条件(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原告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3、原告提起诉讼要能清晰的表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能够充分的陈述案件基本事实和理由,以便在立案后法官可以尽快了解和判断案件的基本情况。4、要判断所要提起的诉讼是否应当由法院主管,比如劳动纠纷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要根据管辖判断规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5、一般情况下,如立案庭经形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时,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作出通知;如不符合,也会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此外,如果在立案后法官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时,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对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上诉。希望上文的民事诉讼起诉的必要条件、民事起诉流程和民事起诉要注意的事项这些内容可以带给您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二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正当当事人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碰碧。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唤吵此、理和迅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三
法律分析: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伏乎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哗尺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乱厅高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四
在民事诉讼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具有正当当事人与相互对立的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诉讼过程应当按照相应的律师要求提出诉讼。同时关于正当当事人有具有当事人适格,那么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有什么规定呢?一般来说,当事人适格需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的能力。
在民事诉讼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具有正当当事人与相互对立的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诉讼过程应当按照相应的律师要求提出诉讼。同时关于正当当事人有具有当事人适格,那么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有什么规定呢?一般来说,当事人适格需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的能力。
一、芹芦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
正当当事人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
二、当事人适格的含义
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当事人适格与否,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无直接联系。例如在甲与乙的贷款纠纷中,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乙的贷款。由于丙与甲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联系,丙就不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
当事人适格与作为纯粹形式上的当事人也不同。形式上的当事人仅以原告主观上主张为准,作为原告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请求权利保护的主体,作为被告即为被诉的主体。而当事人适格则是指对本案的诉讼标的,谁应当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和谁应当作为被请求的相对人。
然而在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理论中,既没有区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问题,又没有区分当事人和当事氏冲人适格的问题。以往民事诉讼法教科书中有关当事人概念和特征的阐述,实际上是针对适格当事人而言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原告和被告的规定,实际上也仅是指适格的当事人。
为了使诉讼在适格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从而使法院的裁判具有实际意义,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起诉或者应诉的当事人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
法院裁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也正因为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才有必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以该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一般就是适格的当事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思路
1. 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诉讼权利能力是不管具体案件如何,一般性地能否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问题。而当事人适格则是就某一具体案件谁应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问题。二者既相区别又相相联系。当事人适格必须以有诉讼权利能力为前提,无诉讼权利能力肯定为当事人不适格,但有诉讼权利能力不一定适格。在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时当事人能力是一个前提性问题,但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
2.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
3.根据原告起诉时诉的声明来判断。
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应当歼首歼根据当事人起诉时诉的声明来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把当事人适格与实际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等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于当事人是否适格,应当以原告起诉时所主张的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判断,并非以法院调查结果为准,即从形式上认定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应当在何特定当事人间解决才具有法律上意义,与该法律关系本身是否实际存在是两回事。当事人不适格,无庸再就本案诉讼标的进行判断。因此,切不可把当事人适格与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等同起来。即当事人适格与胜诉无必然的联系,当事人不适格,肯定败诉,但当事人适格,未必胜诉。如甲提起诉讼要求乙予以侵权损害赔偿,后法院认为侵权人为丙而不是乙,这种情况下虽然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为甲和丙,但由于甲主张乙为侵权人,在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甲和乙分别为权利义务主体,因此均为适格的原告和被告,但由于甲对乙的诉讼请求无理由,应当判决驳回,而不是当事人不适格。如果甲以丙侵权为由起诉要求乙赔偿,若乙和丙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那么此种情况应当为当事人不适格。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法院调查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依据。如原告以清算组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在法庭审理中,法院发现原告并非是真正的清算组,此时法院应以原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三、正当当事人的概念的功能:
(一) 放置滥用诉权,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
(二) 在多数人诉讼的场合具有节约诉讼资源的功能;
(三) 实现当事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某些例外的情况
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这些例外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例如,破产程序中的清算组、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等。当受其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发生争议以后,这些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或应诉。
2.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在确认之诉中,对适格当事人的判断,不是看该当事人是不是该被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是看该当事人对该争议的法律关系的解决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要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时要求原告是所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此类诉讼的性质相悖的。因此通常认为,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只要对该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就可以成为适格的当事人,而被告只要与作为原告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有争议;就可以成为适格的被告。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的符合条件应当以上三种资格,同时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要根据当事人起诉声明来判断;在特定的情况下法院调查结果也同样具备判断当事人适格的根据。当让民事诉讼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诉讼过程的严谨性。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五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的意思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塌隐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
民事诉讼主体适格的判断方式:1、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2、根据当事人起诉时诉的声明从形式上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
法律帆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团轿厅,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诉中被告适格的条件六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
通常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对诉讼主体的审查是必须且重要的,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是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明确适格的原告、被告即成为民事诉讼案件的重中之重,如不重视,可能出现被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下面试用一案例说明适格诉讼主体的重要性:
原告A与被告B、C共同向一煤矿投资,并签订共同投资协议,因与其他投资人产生纠纷及其他原因,A退出煤矿经营,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欠缺,并未签订退出协议。B、C经营煤矿过程中,又将自己的投资权益转让给D。后来,煤矿效益见涨,A利用其原有投资协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他投资人确认其在煤矿的投资权益,并要求现煤矿经营者退出煤矿,但在其起诉状中,仅列明原投资人,而对现煤矿经营者并未列明。本案最终审理结果是驳回原告起诉。
本案中,原告A有几点错误:一是其与煤矿已没有投资关系册衫,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二是其在起诉状中虽有诉讼请求,但又未明确该诉讼请求指向的被告,因此,其起诉被驳回也是理所应当之事。
基于上述,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时,确定适格的诉讼主体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原告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法律保护。
二、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这关系到原告的民事权利能否实现。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原告在起诉时,诉讼请求不明确或错误的情况,最终导致原告的利益受损。下面通过一些案件予以说明:
1、原告为A公司小股东,由于A公司控股大粗绝股东非法侵占A公司利益,原告为维护其利益,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其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大股东)将其非法侵害A公司的利益州凳腔归于原告。本案本应属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小股东代表诉讼,该案件的诉讼利益应当归于A公司,但在案件起诉时,由于原告代理律师错误的认识,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大股东)将其侵占A公司的利益返还给原告(小股东),由于原告的诉讼请求错误,导致该案经两级法院多次审理,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A公司向B(自然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并约定了利率,然而到期后,A公司没有向B偿不借款本金,也未支付利息,B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约80万元。案件经一审、二审等程序,最终判决A公司返还B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80万元。本案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但实际上,B的利益受损。原因在于,B在起诉时将本金1000万元的利息固定为80万元,即仅要求被告A公司支付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而对案件审理及执行程序阶段(时间跨度达二年之久)产生的利息没有请求,最终导致B可能取得的利息受损。
上述两起案件,均因诉讼请求的不当,导致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因此,诉讼请求的明确、具体以及如何最大化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律师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律师在工作时,要认真、细致、充分。上述第2例案件中,诉讼请求如写为“要求A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至全部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止为80万元)”,就能更加充分地保护B的合法利益。
三、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之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因此,在民事诉讼中,从最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选择管辖法院甚至创造选择管辖法院的机会,对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