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几种具体形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买卖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合同电子版)
3.乘人之危达成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抵押物品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二、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法律分析:一、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5.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具有哪些呢(买卖合同电子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1、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即预定买受人约定时间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购房人同时也开发企业希望使用,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1、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即预定买受人约定时间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 ...。
6.买卖合同是否是诺成合同呀(买卖合同电子版)
但也有例外情况,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需要履行特定条件,此时买卖合同可能成为条件成立合同,但是,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需要履行特定条件,那么买卖合同可能成为条件成立合同,买卖合同通常是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确定了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方式,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形成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
7.商品房逾期交房要怎么办(商品房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
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办1、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3、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2、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
8.建筑工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范 ...
一、建筑工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动产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0.买卖合同欠款起诉流程(买卖合同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三、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1 、司法酌增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定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2 、司法酌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3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1.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买卖合同的诉讼有效期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应该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主要是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房屋交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且不宜时间过长。
12.买卖合同欠款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买卖合同欠款利息)
为避免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举证困难,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由民法或者单行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13.要采取哪些方法处理无效的店铺转让合同
店铺转让纠纷怎么处理法律分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店铺转让纠纷怎么处理店铺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门店转让纠纷实质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一种,发生租赁合同纠纷一般需要先看合同是否有对相关的争议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14.小产权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么(小产权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有 ...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中的内容: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名人对在购买前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是应当认定有效。
15.买卖合同保证期最长是多长呀
我们举例来说,假设房屋于2002年1月1日竣工,而开发商于2003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交付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较低保修期限3年低于该存续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4年,如果开发商于2005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2年,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3年的较低保修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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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但前提是合同存在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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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内容: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那么合同是有效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审核通过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成立法律分析:可以成立,还有很多种方式。
李维律师2023.12.25564人收看 -
答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指以文字表现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内容的形式。合同的订立基本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格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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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如何证明口头合同成立)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如何证明口头合同成立)
内容:2、口头协议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口头协议成立的条件认定标准法律主观:口头协议不成立条件:订立口头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口头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段建国律师2023.12.20305人收看 -
答有这么个事,老张今年50岁,是个农民。有三个儿子,均以成年,因为家庭琐事和二儿子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一气之下呢,老张就和二儿子签订了一份《生养死葬》协议,大概内容就是由二儿子支付10000块钱断绝费,以后也不用二儿子赡养,由大儿子三儿子赡养,4个人都签了字,2020年一天,老张感觉身体不适,不能再下地干活了丧失了生活来源。虽然有大儿子三儿子的赡养但还是生活拮据,于是要求二儿子承担赡养责任。二儿子就拿出了之前签订的生养死葬协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张啊无奈之下寻求到了我,我和老张说其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即使部分赡养人自愿承担全部赡养责任,在被赡养人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时,其他赡养义务人仍然应当承担补充赡养的义务。所以啊,二儿子是肯定要履行赡养老人的。随后在和二儿子的沟通过程中啊,二儿子也不是不愿意赡养,只是当年那口气,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并且二儿子也和其他儿子一样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解除。更不能一次性了断。这事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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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卖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订买卖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可以双方协商违约赔偿,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签了购销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学瑞律师2023.12.18845人收看 -
答担保的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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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逾期利息怎么计算(买卖合同货款逾期利息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律师2023.12.15129人收看 -
答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采取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措施,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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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口头撤诉吗(原告可以随时撤诉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原告可以口头撤诉吗(原告可以随时撤诉吗)
内容: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撤诉可以口头撤诉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周春花律师2023.12.1356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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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逃逸人员没有伤亡怎么处理(酒驾逃逸致人轻伤怎 ...
2023-09-18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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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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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鉴定费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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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到医院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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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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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年律师收费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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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出车祸需要自己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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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处罚的规定(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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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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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原则
2023-09-13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