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形式合同成立吗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能否成立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也是可以成立的。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均在书面的合同上签字,合同才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构成合同成立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成立。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不是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合同的成立条件为:当事人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就合同标的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那么合同是有效的。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成立吗
法律分析: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成立,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审核通过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成立
法律分析:可以成立,还有很多种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法律主观:
订立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也能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按法律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生活中很常见的日常交易,如买东西要发票;购买车票等等都是口头合同的表现。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不宜采用口头方式订立合同的情形,倘若不按法律规定,仍用口头的方式订立这些合同的,一般会认定为无效,有比较大的法律风险。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我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未按法律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未按法律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这些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
1、不动产转让合同;
2、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
3、除即时清结的以外的合同等。
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而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各方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里需要注意实践中,第三人的问题。
法律上也规定例外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口头订立合同的缺点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没按规定导致的合同效力纠纷,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而导致合同效力纠纷的,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认定合同的效力以及处理方法,在起诉中,如果在程序上有不懂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法律规定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效力如何?谢谢。
法律规定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