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法的保证方式(保证类贷款的保证方式)


2、担保方式指的就是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担保法中有哪些担保方式是指保证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可分为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其次,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这四种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做出约定的,属于协议的担保方式。
2.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限应该如何计算


另外,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限如何计算(保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 ...


4.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另外,在实践中,发生一方违约情形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5.离婚有哪几种方式(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6.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女人最聪明的离婚方式)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都可以做为证明证据,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经过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综上所述,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经过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
7.农村最便宜的建房方式(农村最便宜的建房方式10万左右)


1.以前农村自建房要省成本是很简单的,因为所有的房子都是用石头、水泥等建造的,农村自建房怎么盖省钱1、好的图纸:有一个合理的布局,可以节省不少建房的费用,因为很多人对农村自建房是有偏见的,以为符合自己要求即可,所以大概参照附近的样子设计,但事实上,找一个专业的设计师帮忙设计,一方面能节省造价,一方面还能避免返工,一举两得,以前农村管理不是很严格,很多农民不愿意买石头,就自己去山上石头,在河里筛沙子,回家建农家乐,在材料成本上省了不少。
8.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贷款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是几 ...


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法律如何规定法律主观:法律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为: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民法典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民法典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9.装修合同延期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装修合同没有约定延期 ...


10.法律允许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时效吗


11.没有约定违约金对方违约,能不能跟对方要违约金呢


12.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汽车租赁合同纠 ...


13.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否可以免除(债务人 ...


14.保证人行使求偿权的条件是什么


15.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有什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转让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受让人怎样救济自己的权利法律主观:债权转让 可以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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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和优缺点: 1、协商。优点是简单高效;缺点是需当事人自愿,有一方不同意便无法协商解决。 2、调解。优点是程序简单快速;缺点是调解以自愿为原则,一方不同意便无法解决纠纷。 3、仲裁。优点是不当干预较少;缺点是成本较高。 4、诉讼。优点是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在于耗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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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约定(设备销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销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约定(设备销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内容:根据《 民法典 》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购房合同的违约金应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冯清琴律师
2024.01.0983人收看 -
答不能。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早于保修期届满时间,但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注:若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短于法律关于保修期强制性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承包人不得据此拒绝承担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即,双方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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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具有哪些呢(买卖合同电子版)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具有哪些呢(买卖合同电子版)
内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1、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即预定买受人约定时间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购房人同时也开发企业希望使用,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1、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即预定买受人约定时间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 ...。
李广荣律师
2024.01.0915人收看 -
答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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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上诉需要哪些材料(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追讨欠款上诉需要哪些材料(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
内容: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扩展资料:民事案件上诉的特性:1、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3、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张芸律师
2024.01.08164人收看 -
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与抵押担保的顺序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实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则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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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能否约定(连带责任可以约定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连带责任能否约定(连带责任可以约定吗)
内容:三、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民法典》规定,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陈明月律师
2024.01.08427人收看 -
答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主张违约责任的方式为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还可以适用定金法罚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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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怎么处理
内容:(二)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权,保证人只承担补充责任,有物的担保也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法律主观:有物的担保也有人的担保的处理方式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林艳英律师
2024.01.08311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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