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揽及工程款回收细则


2.垫资与拖欠工程款法律上


当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时,工程垫资行为可以被法律保护,民法典关于垫资工程的规定法律分析: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2、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3.工程款结算法律规定


2、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六条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4.工程款回收绩效方案


(七)、计划能力绩效考核标准(5分)1、能够正确理解工作任务,并制定详细而可行的计划,(六)、判断能力绩效考核标准(7分)1、能够对现场反馈或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进行认真地分析,(十)、团队性绩效考核标准(5分)1、能够积极与上级、同事、客户协调配合工作,(二)、员工责任心绩效考核标准(15分)1、 任劳任怨,并能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工作,2、财务部工作能力绩效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判断能力进行测评。
5.法律关于工程款的定义(建设工程的法律定义)


实践中,工程款结算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双方办理了结算手续并就结算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但一方事后反悔,认为结算有误,要求重新结算确定付款依据,一、工程款结算争议的表现、解决原则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实事求是”原则要求结算要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如《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在工程结算中,体现在双方既然约定了结算方法,那么工程价款结算就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共同选定了第三方审价,就应当尊重第三方的审价结果,双方已经形成了工程结算报告,就应当按照该结算报告来付款,任何一方在形成结算报告的过程中都应当负有谨慎审查,自负其责的义务,因自身审查失误造成对己不利的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
6.工程款欠条模板法律效力(工程款欠条模板 法律效力)


8、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借条或欠条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自由/一致、不自由指的是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存在胁迫/乘人之危/欺诈/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的情况、这时被限制自由一方可以行使撤消权(必须向法院申请并举证)、不一致指的是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错误/误传等情形、有可能影响借条或欠条的效力(有效/无效/一方有撤消权)、还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5、如果你的借条或欠条不存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且意思表示清晰明了、文字没有歧义、不论书面形式是否规范都具有完全/不受限制的法律效力。
7.垫付工程款法律规定(垫付工程款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关于垫资工程的规定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相关问答: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合法吗法律分析: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8.回收工程款的流程(回收工程款是什么意思)


一、退工程质保金的流程是怎样的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9.工程款下浮有法律依据吗


一般的简单一些的工程,按照定额编制,投标时下浮率可达15%~18%,可以说就基本到达了成本价,关于施工合同内变更工程下浮的问题原则上下浮6%不合理,因为合同发生的增减应当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价格为结算依据,下浮8个点是在建设单位的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也就是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8个点,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以公司资质中标的,也就是日常所说的施工总承包,也有很多人称之为“一包”,2、法律主观:招投标下浮范围有规定,即是工程总造价(按国家规定的算法)的3%至18%。
10.个人拖欠工程款法律


综上所述,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11.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法律规定)


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法律规定,发包人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程款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3、该工程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12.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乱镇指工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13.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法律依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总价(暂估价)300万元以上、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第六条工程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金额、提供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也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4.拖欠工程款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拖欠工程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


拖欠工程款是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法院会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判断拖欠款项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进而判决发包方支付未付款项,6. 结论拖欠工程款不仅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同时也会导致建筑企业的经济损失,拖欠工程款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条例1. 问题介绍近年来,因为一些建筑企业的恶意拖欠工程款,不仅给承包商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整个建筑业的发展造成了极度不利的影响,拖欠工程款,指建筑、工程等类似合同中约定的款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或未按约定的方式支付的行为。
15.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民法典答唤慧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链信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清答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清闭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二恶意 拖欠工程款 属于 合同违约 的情形,工程的发包人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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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内容与法律相冲突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保证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违反法律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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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款在破产中能否优先受偿)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款在破产中能否优先受偿)
内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法律主观:1、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宽世码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法律主观: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敬缓喊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李广荣律师
2023.09.2041人收看 -
答合同履行地确定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确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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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适用哪部法律(拖欠工程款法律条款)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拖欠工程款适用哪部法律(拖欠工程款法律条款)
内容:如果施工单位能够提供履约证明,那么在出现拖欠工程款问题时,就可以拿这些证明材料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为避免拖欠工程款的风险,施工单位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审核业主的信用情况和资质证明,确保业主的可信度,当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可以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2.业主拖欠工程款后,施工单位应该如何处理,但由于各种原因,业主不断拖欠工程款,在施工单位的多次催收下,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拖欠工程款适用哪部法律法规拖欠工程款是一种常见的不良商业行为,它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单位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张芸律师
2023.09.19986人收看 -
答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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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恶意拖欠工程款构成诈骗罪)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恶意拖欠工程款构成诈骗罪)
内容: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恶意拖欠工程款是指施工单位或业主有意故意拖欠施工队伍或工程承包企业的工程款项,给相关合同带来一定的经济纠纷,恶意拖欠工程款立案标准恶意拖欠工程款是指施工项目的业主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拖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承包商无法按期收到应得的报酬,从而对承包商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恶意拖欠工程款不仅违反了合同的行约定,同时也损害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了企业和政府的形象。
郭铭芝律师
2023.09.19175人收看 -
答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有: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为相对权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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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都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都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
内容:挂靠公司拖欠施工人的工程款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三法律主观:不具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的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二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顷源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邢颖律师
2023.09.19554人收看 -
答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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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应该留个什么证明(还款证明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还钱应该留个什么证明(还款证明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内容:(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荣静月律师
2024.01.1789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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