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般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律师解析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做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律师解析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法律分析:作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4、法律分析:作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法律分析:作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法律主观:担保人承担 的责任: 作为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清偿到期债务的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担保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律师解析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3、担保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3.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担保人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2、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3、法律主观: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做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1、律师解析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法律分析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作为担保人我们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作为担保人我们需要 ...


在担保过程中,担保人需要对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便能够降低担保风险,五、结论在担保过程中,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担保过程中,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非常严重,需要在签署担保合同之前对自己的法律责任做出评估和预测,担保人需要在签署担保合同之前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降低担保风险,担保人是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借款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为了避免法律风险,担保人可以定期了解借款人的财务情况,或者选择提供监管担保。
5.担保人被起诉财产会被冻结吗(担保人被起诉银行卡会被冻结 ...


债务人欠钱被起诉后,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诉讼保全的,则其银行卡一般会被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一个是债主在诉讼前申请保全欠款人财产,法院会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将银行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6.担保人能申请撤回担保吗(担保人能否申请撤回担保)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不过因为借款人的债务还没有还清,所以银行一般是不会答应担保人中途退出担保的申请的,担保人能否申请撤回担保法律主观:不能。
7.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坐牢 ...


8.担保人在债权转让后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9.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否可以免除(债务人 ...


10.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 ...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也可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贷款担保人所需具备条件有哪些条件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
11.担保人资格范围有哪些(担保人担保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担保方式对担保人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12.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吗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 债务人 、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即承担《 合同法 》规定的 缔约过失 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 反担保 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借新还旧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新还旧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判例转自:民商事判决规则103010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新贷还旧贷的,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民间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民间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15.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


三、特殊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禁止滥用股东权利及法人人格否定1、《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股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物,由原持有主体向新持有主体进行流转,通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没有影响,公司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权债务,新旧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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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转让以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但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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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怎样的责任(借钱不还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怎样的责任(借钱不还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债务的偿还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郭铭芝律师
2024.01.08472人收看 -
答债务人是指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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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骗担保该怎么取证(担保人被骗担保能报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被骗担保该怎么取证(担保人被骗担保能报案吗)
内容:被骗担保的取证方式:担保人被债务人和债权人骗取担保的,可以收集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视听证据等,被骗担保须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串通与骗取事实,可以主张免除担保责任,被骗当了担保人怎么举证法律主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张旭律师
2024.01.07975人收看 -
答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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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解决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内容: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有什么办法该如何解决法律分析: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7、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担保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杨一凡律师
2024.01.05497人收看 -
答合同担保人责任的撰写方式: 1、写明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写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写明保证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4、写明保证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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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没签合同是否算是借款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没签合同是否算是借款人
内容:,(一)借贷合同担保是怎样,1、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具有代债务人偿还借款的经济实力,由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以下几类财产不能抵押:,而担保人只需要在担保合同中签字,,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经济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银行应根据相应的贷款方面的会计科目来确定借款的种类。
吴梦云律师
2024.01.04211人收看 -
答债权转移的担保人还需要负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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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债权人不肯协商还款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债权人不肯协商还款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5、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崔玉君律师
2024.01.04141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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