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
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担保人是指对某一事件或事件作出一定保证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担保方面,担保人是指具有偿还或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发行人、背书人、承兑人提供担保的不可转让债务人;担保人担保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内容。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应当履行合同内容中的相应责任。
成为担保人所需的条件
1.担保人为担保人所需担保的业务之间没有关联;
2.担保人有生活自由和政治权利;
3.担保人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在担保业务的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4.担保人应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一定能力;
5.担保人信用记录良好,无类似逾期等相关违规行为。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担保人才能正常为担保人提供相关担保服务,否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担保业务。
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法律主观:
一、担保公司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先要明确知道什么情况下出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找一个人来担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所以担保人担保的对象是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是债务人。二、一般情况下新旧股东都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债务承担责任,新旧股东均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法律拟定主体,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利,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股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物,由原持有主体向新持有主体进行流转,通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没有影响,公司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权债务,新旧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三、特殊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禁止滥用股东权利及法人人格否定1、《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法》第六十三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二)公司解散时未缴纳出资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权人与担保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债权人 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 债务人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将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保 证人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 担保人 ,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被担保人是谁
法律分析:被担保人是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先要明确知道什么情况下出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找一个人来担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所以担保人担保的对象是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被担保人是借款人吗
是的,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找一个人来担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所以担保人担保的对象是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是借款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人是债务人吗
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法律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可不可以是债务人?
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是同一人。但是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很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一、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你有赔偿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无赔偿能力,那么就可以直接执行你。
2.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3.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拓展资料: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
二、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不可以.你没有归还银行贷款,你就未取得债权,你无权要求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承担责任.除非你们另有约定.建议与银行达成协议,由你以担保物为保证,向银行归还全部债务,银行将全部债权转让给你,由你向债务人和共同担保人追偿债务.
因为执行处置担保物可以以担保物评估价值的40%对外变卖,如果担保物被最终拍卖或者变卖,你的损失就太大了.
三、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债务人与担保人主要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共同偿还债务责任;担保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责任。共同债务人也叫多数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债务人一方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区别?
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不同主要是承担责任的方式:共同债务人承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债指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债务人一方为两人及两人以上,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