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 ...


债权转移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人首先需要与受让人进行接触,协商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债权的具体内容、转让的条件、价格等,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关系,只有在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债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债权转移手续,确保转让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经转移给受让人,并要求债务人将还款转至受让人账户。
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合同有效吗


抵押物转让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法律主观: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是有效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的该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法律分析: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3.债权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后是否可以撤销(债权人转让债权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有必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吗(债权人和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5.债权转让债务人如何偿还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


易分期债权如果部分转让,需要还款给新债权人和之前的网贷公司,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需要还款给新债权人,按照和对方的约定还款,债权人转让后,债务人还款还给新的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偿还,法律主观: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谁清偿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需要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偿还。
6.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可以转移吗(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能转移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不需征得债务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关系,只有在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违反约定和法律规定,2、债务人同意债权转移,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经过债务人同意实施债权转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7.进行抵押的债务转移需要抵押人同意吗,抵押物转移需要债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转让需要欠债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转让需要欠债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需要抵押人同意吗法律分析: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让应当是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务人要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8.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关系的是(债权人抛弃债权需要债务人同 ...


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关系,也叫做“放弃债权”或“放弃追偿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合法的程序宣告放弃对借款人追所欠款项的权利,2. 法律常识分析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自由法律行为,但是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因此,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人和借款人之间已经形成的债权关系进行解除的一种方式,5. 结语债权抛弃是一种常见、有效的债务解决方式,但是需要在各种法律规定下进行操作,此时,抛弃债权债务关系可能是债权人的最佳选择。
9.当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名下没有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10.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债权债务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1.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


12.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吗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 债务人 、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即承担《 合同法 》规定的 缔约过失 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 反担保 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进行抵押的债务转移需要抵押人同意吗


如果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则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抵押人在符合前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转让了抵押物的,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4.企业转让债务承担如何处理(企业转让出售平台)


15.股权转让后形成的债务谁承担(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以后债务承担法律主观: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权协议的内容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根据《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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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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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
内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综上所述,法院支付令是债权人因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支付凭据。
林艳英律师
2024.01.04146人收看 -
答债权人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理合法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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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公司注销后,债务还存在吗(债权人公告期满多久申请注销)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公司注销后,债务还存在吗(债权人公告期满多久申请注销)
内容:在公司终结的情况下,如果原股东不能对公司未实现的债权行使权利,则无异于让公司的债务人无根据地得到应该属于公司,而最终属于公司原股东的财产,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二)股东如何实现债权1、股东应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原股东取得债权后该如何实现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由于原公司已经终结,原股东显然不能再以原公司的名义追索债权了,那么原股东是否应该以自己的名义追索债权呢,因此,公司注销后的未实现债权应该由公司原股东取得其“所有权”,而不能属于公司原债务人所有。
赵金保律师
2024.01.0430人收看 -
答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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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是欠款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欠款是哪一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是欠款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欠款是哪一方)
内容: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二、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3、合同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常会有一份债务合同或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果人们对于相关法律不是很熟悉,常常分的不是很清楚,那么,欠钱的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呢一、债权人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王熙律师
2024.01.03877人收看 -
答债权人不可以冻结债务人的账户,但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人民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账户进行冻结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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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是否有效(企业债务优化)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债务是否有效(企业债务优化)
内容:《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企业变更后债权债务是否生效法律分析: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姚平律师
2024.01.03411人收看 -
答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具体包括:该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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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若由债务人和承担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则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荣静月律师
2023.12.25609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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