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长时间结案(车祸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交通事故人伤结案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
在 交通事故处理 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 交通事故认定书 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 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审限为6个月, 二审 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 立案 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 证据 ,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 行政处罚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 警告 、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4、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结案期限一般是现场调查之日起的10天之内。如果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对交管部门来讲就代表着结案,如果需要进行鉴定,交管部门需要在鉴定意见确定了以后的5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处理 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 交通事故 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证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