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指什么呢(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履行的抗辩权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不适当履行时拒绝对方向自己提出的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方的权利,也有学者称为后履行抗辩权。
根据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法律规定有:当事人首先要互负债务,且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构成要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两项债务应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负有交付货款的义务。
2、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这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能够确定债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履行顺序,依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例如,甲将A电脑出卖给乙,约定甲于2月1日交货、乙于2月3日付款。依合同约定,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甲应当先履行。如果当事人履行债务无先后顺序,则应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在前举买卖合同之例,甲于2月4日请求乙付款,且甲仍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电脑交付并移转所有权的义务,则乙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4、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
如果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到期,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抗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名词解释
法律解析:
简单的说: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 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 当事人互负 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 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6868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2、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
权利消灭的抗辩是因合同履行效力消灭,当事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
3、创立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有助于区分双方违约和一方违约的问题:
在双务合同中,由于双方义务的关联性,双方各自违反应承担的义务,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是很少出现的。司法实践中,常有将一方先期违约,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认定为双方违约,而令双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们国家的 合同履行 抗辩权,他是针对请求权而言来进行的一种对抗的权利, 民法典 规定的法定履行抗辩权种类主要包括三种,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怎么样规定的?实际上这也称为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后履行的一方可以对抗。 一、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怎么样规定的? 1、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 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 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 解除合同 。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 合同的效力 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根据民法典律的规定,指的是在合同义务的履行过程当中,存在着先后的顺序,先履行的不履行,那么后一方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不履行行为,拒绝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先履行的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抗辩。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什么叫先履行抗辩权?
现实问题
吴某和某工厂签订了买卖洗衣机的合同,合同规定工厂供应洗衣机20台,吴某付给工厂货款共计10000元。工厂于当年7月31日之前发货,一次交清,货到付款,如有违约要交10%的违约金。后来7月31日工厂交货之前就向吴某索要货款,吴某拒绝。因此工厂拒绝交货。那么,工厂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律师解答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上述吴某和工厂的买卖合同约定应当工厂发货在先,吴某付款在后,工厂在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要求后履行的吴某先履行付款义务。显然,吴某根据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工厂的要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首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然后履行的一方享有拒绝履行请求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一、什么是 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 合同迟延履行 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双务合同双方的履行,经常有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这种距离的表现,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先 履行合同义务 ,另一方后履行合同义务庄囚为如此,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虽然也是双务 合同当事人 互负债务,但是债务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不是同时履行,而是一方在前,一方在后。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不是双方当事人,而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享有这种抗辩权。 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 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 履行期限届满 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主观:
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
法律客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第67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消灭的抗辩是因合同屐行效力消灭,当事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比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合同义务全部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相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合同的请求,可主张权利消灭的抗辩,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亦发生权利消灭的抗辩,当事人可以履行能够履行的那一部分。当不可抗力致合同迟延履行时,一般情况下,另一方的履行期限应当顺延(特别是在一方履行是另一方履行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迟延履行一方要求在后履行的一方如期履行时,在后一方拒绝按原期限履行,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而属于权利消灭的杭辩权。因不可抗力致自己一方履行迟延,合同对另一方履行期限的规定随之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