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
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是
法律主观: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诸多因素中,人是处于核心地位的。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章现象比较严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国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证明,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讲,要从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做起。为了提高交通安全,世界各国都十分注意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分为两部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对全社会人员的教育。,(1)对驾驶员的教育主要分为驾驶员的定期学习交通法规、学习机动车新技术、新操作技能、包括对驾驶员定期的理论考核,操纵考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应长抓不懈且注重实效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熟练,具有良好的思想、心理、技术素质的驾驶员,就可以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驾驶员超速行使、占道行使、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2)对全社会人员的教育内容主要分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一是教育部门要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孩子抓起,将之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必修课程,并在中考及高考中适当增加这方面内容;二是利用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对全社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加强和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3)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广大交通民警一定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畏难等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全力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加强机动车维护,提高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是保证安全驾驶的物质基础。目前,除了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外,驾驶员日常应勤于保养、维护车辆,出车前应彻底检查转向系和制动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修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行使,严把技术性能关。,(三)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道路条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纵断面线型、降低纵坡、增大转弯半径;裁弯取直、消除路边障碍物增加交叉路口和弯道视矩。提高路面的粗糙度及排水能力,改善路面的防滑性能;加固路基和路面。,(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交通管理部门应运用高科技手段及时查处违章车辆,排除事故隐患并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在一些超速现象严重的路段定点设岗,运用酒精测试仪对酒后驾驶的嫌疑对象进行测试,用雷达测速仪对超速车辆进行查处;做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及可变信息牌的设置工作,如有损坏应及时补上;加强对施工、养护路段的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路段的车辆安全畅通;在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在桥梁、急转弯、交叉路口、视野盲区路段设置警告牌。在雨、雾、雪天等自然灾害气候条件下应制定交通管制预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导好车辆通行;在城市道路上,应实现人车分流,进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学的控制道路的进出、口;在交通流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路段,可以通过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来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调整阶段,向车辆发布信息,提高最佳绕行路线。,(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现场,此时应该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该设立警示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安全生活:如何防止交通事故?
以下是一些防止交通事故的建议:
1. 保持警觉性:在驾车或者步行时,保持警觉性,不要分神,时刻注意路况和行人等情况。
2. 遵守规定:车辆和行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例如交规、限速等规定,交通信号灯、转盘和人行横道的规定等。
3. 维护车辆:保养好车辆以保证车辆的良好性能,例如及时检查刹车和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位。
4. 减速慢行:在行经拐角、山路以及窄路段等处时,减速慢行,注意前方的车辆和行人等情况。
5. 穿戴安全装备:驾车时应该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应该戴好头盔等安全装备。
6. 避免酒驾:不要饮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酒后驾车。
7. 学习驾驶技能:驾车人员应该经过专业的驾驶学习和培训并考取驾驶证,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综上所述,保持警觉性、遵守规定、维护车辆、减速慢行、穿戴安全装备、避免酒驾和学习驾驶技能,都是防止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仅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能保护周围的人的生命安全。
生活常识之如何预防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无论是作为行人、自行车骑手还是驾车者,我们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预防交通事故的方法:
1. 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基本原则。行人应该在人行横道过马路,遵守红绿灯信号。驾车者应该遵守交通信号,不超速、不闯红灯。
2. 注意观察:注意观察是避免交通事故的关键。行人在过马路时应该观察左右两侧的车辆,确保安全通过。驾车者应该及时调整视线,观察路况和其他车辆的动向。
3. 保持安全距离:无论是行走还是驾车,与前面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非常重要。这样可以提供足够的反应时间,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4. 注意盲区:在驾车时特别需要注意盲区。盲区是车辆驾驶员无法直接通过后视镜或者侧镜观察到的区域,容易造成侧面碰撞事故。驾车者应该通过调整座椅和镜头角度来减少盲区。
5. 不酒驾: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和违法的行为。酒精会影响驾驶者的判断和反应能力,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状态,不酒后驾车。
6. 使用安全装备:行走和骑自行车时,应该佩戴明亮的衣物和反光背心,使用前后灯光和反光标识。驾车者应该系好安全带,并使用正确的儿童安全座椅。
总的来说,预防交通事故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无论是行人还是驾车者,都应该时刻保持警觉,遵守交通规则,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交通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一、怎样才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驾驶员应该自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开车,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确保行车安全。
1、要自觉遵守,不开违章车;--交通法规,生命之友。
2、要经常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
3、要注意劳逸结合, 不开疲劳车;--劳逸结合,安全行车。
4、要做到安全装载, 不开超载车;--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就是效益。
5、要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开急躁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6、要做到文明礼让,不开睹气车;--文明行车。礼让三先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以上赔偿比例的确定是基于从保护弱者方面考虑,在损失分担比例上可适当偏向受害方而确定的,非机动车与行人,相对机动车一方来说是弱者。
防范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哪些
乘坐汽车时的安全防范措施
乘客乘坐汽车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不要突然从车前车后走出或猛跑穿越马路,防止被来往车辆撞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以免被疾驰而至的汽车、自行车撞伤。
3车辆行进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到车外,防止被车辆剐撞,或被树木、建筑物剐撞。同时,机动车在行驶中,严禁乘车人扒车和跳车。
4乘坐货车时,不要站立,更不可坐在车厢拦板上。因人站在车中,人体重心升高,拦板过低,容易被甩出。
5乘车人不要同司机攀谈,不应催促司机开快车,或用其他方式妨碍司机正常驾驶。
6要注意坐法。车子在遇到猛烈的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倒,接着反弹向后恢复原位,而脖子也跟着向后用力冲击,因此容易撞到颈椎,导致严重的伤害。如果侧着身体,就能保护脖子。其次,向后恢复原位时身体再向前猛倒,头、脸有撞到前面坐椅靠背的危险。避免的方法是立即伸出一只脚,顶在前面坐椅的背面,并张开手掌,如像拳击手保护头、脸一样。
7要系好安全带。研究发现,如果乘客没有扣上安全带,座上乘客更危险,而且他本身的重量加上相撞时的冲力,会对自己和其他乘客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专家提示:警惕车内“杀人凶器”
不少汽车里还暗藏许多“杀机”。例如仪表板上放香水瓶,后座与后窗的小空间上放满雨伞、照相机、书本等杂物。这些杂物虽小,但一旦发生车祸,它们却可能击破乘客的头部。因此,小件的杂物应收在杂物箱里,而大件的杂物或是放在座位下的踏板上,或是收好放在行李箱中。
乘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乘客乘船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1不夹带危险物品上船。
2不要乘坐缺乏救护设施、无证经营的小船,也不要冒险乘坐超载的船只或者“三无”船只(没有船名、没有船籍港、没有船舶证书)。
3上下船时,必须等船靠稳,待工作人员安置好上下船的跳板后方可行动;上下船不要拥挤,不随意攀爬船杆,不跨越船挡,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4上船后,要仔细阅读紧急疏散示意图,了解存放救生衣的位置,熟悉穿戴程序和方法,留意观察和识别安全出口处,以便在出现意外时掌握自救主动权。同时按船票所规定的舱位或地点休息和存放行李,行李不要乱放,尤其不能放在阻塞通道和靠近水源的地方。
5客船航行时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紧靠船边摄影,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观景时切莫一窝蜂地拥向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意外。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非机动车时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一般应注意遵守如下交通安全法:
1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2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3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必须保持有效。
4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5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6自行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_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7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_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9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10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同朋友骑车上路不要扶身并行,更不可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要按规定执行。
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须坐在坐垫上骑自行车。
不能在自行车道上逆向推行。
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交通法是你的生命之友,如果你无视交通法,把骑车上路视为儿戏,你就随时可能遇到危险,如果你在骑车上路时能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系数将大大提高。
专家提示:骑自行车时的“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要结伴而行;二要精神集中;三要靠边骑行。
三不要:一不要抢路,尤其是不要和汽车抢路,以免出事;二不要逞强,如上坡时用力过猛易拉断链条,下坡时不捏闸易失去控制而酿成大祸,弯路上不减速易冲出路面;三不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骑车。
行人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行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
1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2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3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6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专家提示: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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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1、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开车,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确保行车安全。 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 二要经常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 三要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四要做到安全装载,不开超载车五要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 六要做到文明礼让,不开睹气车; 七要按照规定车速,不开英雄车; 八要超车注意迎面来车,不开莽撞车; 九要掌握行车规律,不开盲目车; 十要坚持预防为主,不开冒险车;
2、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 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骑车,坚持做到“十不要”,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一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三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四不要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五不要双手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六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 八不要争道抢行,急转猛拐; 九不要酒醉后骑车; 十不要擅自在非机动车工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3、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行人应当在道路交通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增强自我保护和现代交通意识,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防止交通事故。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走;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车行道,须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图方便、走捷径、或在车前车后乱穿马路。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高龄老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4、乘车人预防交通事故: 乘客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 (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时要增强安全观念,预防交通事故。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维护乘车 (船)秩序,不争先恐后。 汽车行驶途中,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行驶途中,不要编结毛线。 车 (船)未停稳,不要急于上、下车 (船)。 乘坐飞机轮船时,应了解紧急疏散通道(门),熟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乘坐飞机时,要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降时,不要使用无线电话。 不要站在火车的车辆连接处或坐在船弦栏杆上。 乘坐小客车时,前座乘客应系好安全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
2、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争道抢行。
3、在雾、雨、雪天要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夜晚穿浅色明亮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4、小学生外出要头戴小黄帽,便于机动车司机及时发现避让。
5、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没有的路段,应先往左右两边看,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千万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或隔离墩。
6、当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万万不可突然横穿马路,以免发生以外。
7、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不逆行;转弯时要提前减速,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不闯红灯。
8、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不和同学进行骑车比赛,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戴耳机收听,雨天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把骑行。
9、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一、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开车,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确保行车安全。
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
二要经常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
三要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四要做到安全装载,不开超载车
五要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
六要做到文明礼让,不开睹气车;
七要按照规定车速,不开英雄车;
八要超车注意迎面来车,不开莽撞车;
九要掌握行车规律,不开盲目车;
十要坚持预防为主,不开冒险车;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骑车,坚持做到“十不要”,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一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三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四不要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五不要双手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六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
八不要争道抢行,急转猛拐;
九不要酒醉后骑车;
十不要擅自在非机动车工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三、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行人应当在道路交通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增强自我保护和现代交通意识,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防止交通事故。
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走;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车行道,须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图方便、走捷径、或在车前车后乱穿马路。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高龄老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四、乘车人预防交通事故:
乘客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时要增强安全观念,预防交通事故。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维护乘车(船)秩序,不争先恐后。
汽车行驶途中,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行驶途中,不要编结毛线。
车(船)未停稳,不要急于上、下车(船)。
乘坐飞机轮船时,应了解紧急疏散通道(门),熟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乘坐飞机时,要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降时,不要使用无线电话。
不要站在火车的车辆连接处或坐在船弦栏杆上。
乘坐小客车时,前座乘客应系好安全带。
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和侧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法律主观:
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有:
1、避免开快车。“十次事故九次快”,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感知外界的变化,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采取应对措施。
2、杜绝酒后开车。饮酒对人大脑反应、判断力、注意力都有一定影响,容易引发事故。
3、不能疲劳驾驶。疲劳使人知觉减退、反应迟钝、容易发生判断错误,引发事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