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违背法律规定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怎么界定合同无效
怎么界定合同无效
一、怎么界定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界定情形如下:
1.因主体不适格即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约定事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5.合同的签订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二、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特征如下: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无效条款的法律规定
无效条款指合同中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条款。我国《合同法》规定无效条款应当被认为从未存在过,不得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无效条款是指合同中侵犯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条款,它不仅不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无效条款应当被认为从未存在过,不得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无效条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3.违反公序良俗;4.欺诈行为;5.基于恶意或者超越法定权力等。当发现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加以纠正。
如果合同中有多个无效条款,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如果合同中有多个无效条款,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果无效条款与合同的其余部分相互独立,其无效不影响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无效条款的无效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效力,那么整个合同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条款是指侵犯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合同条款,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其应被认为从未存在过。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仔细核查合同条款,并及时纠正发现的无效条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 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违背公序良俗;(四)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五)基于恶意或者超越法定权利范围的订立合同。
无效合同违法吗?
无效合同一定是非法的,无效合同的特点是具有违法性、不履行性、自始无效性,因为只有符合法律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合同才会无效。所以, 无效的合同 一定是非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有什么情况?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点: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合同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
一、无效 合同 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种类及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合同的种类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并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得利一方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就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效合同适用情形有哪些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可以区分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
(1)针对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合同的法定特别生效条件不具备,那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按照法定的要求采取特定行为模式后合同仍然可以生效。
(2)针对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一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要承受行政法甚至刑法上的不利法律后果,而该合同在民法上并非绝对无效;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对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共利益的情形,那么合同会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无效合同经常会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混为一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对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决定作出前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因素是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况,不必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则必然具有违法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不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无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拘束力。无效合同的类型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类型。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两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无效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将其宣告无效,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包括以下情形: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买卖合同违反价格管制规定等;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如恶意串通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等;3. 违背公序良俗的:如不道德或违反习惯的合同;4. 没有取得必要的许可或者批准的:如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从事特定行业或领域的合同;5. 欺诈、胁迫行为导致的:如欺骗、恐吓、威胁等行为导致的合同。当合同无效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将其宣告无效,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的某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除非这会导致合同毫无意义或者丧失意义。
合同一旦被宣告无效后,违约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违约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双方应当返还已经收到的财产和支付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无效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规定。如果出现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将其宣告无效,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
一、无效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还需要解除吗
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已经失去效力,自然就没有了法律约束力,解除合同所解除的“合同”,需要具备合同有效的条件,而合同无效不具备合同有效的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另外,解除合同的目的就是使已经签订的合同丧失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合同已经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需要解除。
三、无效合同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