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款的结算(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项目劳务分包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项目劳务、分包费用结算管理规定有哪些?
a.劳务费用一般采取按月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分包费用一般根据施工进度分段结算;
b.劳务、分包费用结算时间为:
1)外部劳务、分包费用结算为每月25日;
2)内部劳务、分包费用结算为每月25日;
c.劳务费用结算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长和工程经理签认的施工进度单;
2)经工长和工程经理签认的派工单;(要求杂工在合同范围内合理签认,对不合理杂工预处算室有权扣除)
3)经工长和工程经理签认的施工图、施工数据等;
4)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杂工除工程部签字外,必须由技术主管签字;
5)以上资料签字不全,均视为无效。
d.以上资料,工程部必须按规定在每月23号交到经营室。
e.预算部有权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对以上提交的资料和工程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的解释由预算部负责。
f.在具备上述资料后,经营室进行如下结算工作:
1)审核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数据的合理性;
2)审核零星用工的合理性;
3)计算工程量;
4)按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结算已完工程量;
5)项目经理对结算数额进行审核确认;
6)上报公司造价管理部;(内部结算每月25日前报送,外部结算每月25日前报送)
7)经公司造价管理部审核后,返回项目经营室和财务部备案。
2)结算单经公司审核通过返回项目经营室和财务部后各劳务、分包队伍可申请支付部分劳务分包款,项目部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合同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支付额度,具体程序如下:
室填写借申请单;
项目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支票;
劳务、分包队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有法人委托书)到项目财务部领取支票。
工程款一般怎么结算
法律主观: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3、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 清算 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企业分包工程账务处理是什么?
工程分包允许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得将工程本身再分包,对于分包工程,应设置工程结算科目、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是什么?
企业分包工程的会计分录
分包单位开的发票给总包方,分包方应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假设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进度相同,结转工程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分包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及相应计缴的税金,做以下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
其中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一线工人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
材料费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子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
机械费核算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汽车泵、砼泵、外用电梯、塔吊等的租费,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
其他直接费主要核算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费、电费等。
工程结算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工程结算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分包条件
合法分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分包只能进行一次,即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方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建筑工程对分包单位如何进行价款核算?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分包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结算
法律主观:
转包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但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支付修理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怎么做?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1、期末,经营部门出具“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工程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以材料代为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物资部门出具“总包供料结算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原材料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3、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贷:制造费用
4、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贷:银行存款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怎么纳税?
答:实际上是分包人缴纳税款,但是并不需要分包方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及附加,所以扣缴纳税人为总承包人,而纳税义务人为分包方。
一、纳税人是单位企业
1、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
2、没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二、纳税人是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人承包、个体施工单位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5%)、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分包开票后,总包可以凭据分包的开票凭证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会计按行业可分为许多类,例如工业企业会计、金融证券会计、房地产业会计等等,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相关账务处理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及退还: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2)工程结束后,退还剩余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贷: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的账务处理: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工程物资
2.领用本企业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领用本企业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建工程怎么理解?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同样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