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谁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在严重情况下特别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如果是他人残疾,就要进行残疾鉴定,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你不愿意付款,你可以起诉。
伤残鉴定时间为治疗结束时,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
仔物念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伤害造成的人体伤残。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会活动的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残疾状况,将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100%)到十级(10%),每个等级相差10%。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可见,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结束时,应该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
二、交通事故认定程序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现场对当事人的身体、精神状况、人体损念困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路况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当事人进行检查鉴定。
(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确需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结束后,应当由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评定残疾等级。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应当出具死亡证明。遗体应当存放在具备殡葬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尸体检验不得公开进行。尸检需要亲属的同意。查验完毕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对尸体进行处理,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对于不明尸体,法医提取个人鉴定样本并收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上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相关部门。
不明尸体身份经查证属实的,应当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实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尸体鉴定公告。报纸刊登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无车主的车辆在通知当事人十日后弃车或者未收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无号牌、符合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强制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蚂裂检验鉴定结论副本报送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
(五)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备案。
(6)复检、鉴定、评估申请以一次为限。复检、鉴定、评估的期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期限相同。
交通事故发生时,民事主体想要获得赔偿,需要在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确定案件性质的过程中提出伤害鉴定请求。请求经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批准后,有鉴定权的组织可以具体实施鉴定工作。接受身份证明后,需在限定时间内出具身份证明函。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法律主观:
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 评定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答伍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喊举肆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郑轿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主要有如下程序:1、被害人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病历等材料;2、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出具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敬埋兆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亮租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液答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怎样申请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为:
(一 )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族仔,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陆橘
(二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 )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 )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 ) 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 )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早穗团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