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公司为什么不怕员工劳动仲裁
1,因为仲裁不是法庭,仲裁是在维护劳动双方的权益,法庭是惩处,完全不一样。公司仲裁失败,无非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赔偿。仲裁记录除了在上市审核的时候被关注一下(具体影响有多大影响还是要看仲裁内容),并不会影响企业的信誉、贷款、融资等。而且企业可以通过仲裁过程,让这笔赔偿延期大概半年支付。
2,整个过程,从发起仲裁到执行,我见过最快的也要两个月才能结束,一般是三个月才能结束。仲裁结果企业也可以不认察态,然后直接法院起诉,那么这样一来,前前后后半年都过去了。企业拖半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仲裁和起诉期间,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哪个正规公司会要你。还有损一点的公司,把你的社保给你调到最低但不给你减员,你根本不能入职其他企业!但凡你去工作了,反手就告你一个违反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时间成本太长,很多人就主动放弃了,这也是滋长公司无视劳动仲裁的原因。
3,因为去仲裁的人少之又少。很多员工的法律意识欠缺,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合则族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的员工收到公司的辞退通知自己就主动离职了。
公司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败盯源动者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
法律主观:
1、工伤要先作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 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2、打人受伤也要赔偿对方医药费等费用,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槐运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铅兄梁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尘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
法律分析: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是因为工伤的认定一般比较困难,要求和限制条件比较多,一般要求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以及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并且需要排除第三人损害以及自己故意的原因。除此之外,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视同工伤,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我国规定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者盯启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首如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则弯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
工伤公司之所以不怕打官司主要是因为工伤的认定一般比较困难,要求和限制条件比较多。
那么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条件呢?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渣枣时间。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槐梁饥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要想去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铅返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所以,工伤的申请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材料,相对来说比较难认定,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公司不怕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
发生工伤时,多数公司坦培不愿意调解,是怕员工要的赔偿太多以及还要处理后续的补偿问题。走诉讼程序较为公正,经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民法院宣判,一般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且诉讼时间较长,对员工一方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念信世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仔肢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公司怕不怕员工起诉工伤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的企业等应该参加的保险类型,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因为工伤的问题,公司与员工间产生纠纷并且员工选择提起诉讼,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闹数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搜森,均有依照本条例世弯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为什么公司不怕打官司
法律分析: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纠纷的官司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产生影响;企业为处理来动纠纷也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困凳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数洞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汪毕旅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公司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
公司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是裁决没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仲裁针对个人。劳动仲裁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调整的法律条款,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出现纠纷,就可以接受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公司发起仲裁请求的对像可以是员工,员工发起的仲裁请求的对象就可以是公司。
如果是个体户个人经营的,可执行个体户个人的财产;可执行家庭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公司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
第一,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势单力薄,没有时间,也耗不起。特别针对有房贷、有车贷,有孩子、有老人、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在现在社会要有收入才能养活一个家,不到万不得已的话,谁都不会申请拿到仲裁,有工资发、有工作做都已经很不错了,保证自己的工作有收入,能够赚钱养家就非常不错了。
第二,仲裁的时间早巧薯比较长。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一般仲裁立案之日起开始起算,那么45天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复杂的情况可能延长15天,但是调解的期限没有计算在仲裁时限之内,另外还有收集证据以及固定证据,还有立案啊,交材料,补正材料,开庭,这些都是需要花费时间的宽袭。那如果仲裁下来之后,公司不愿意服从这陆者个仲裁裁决,还可能会去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果劳动者不服还会有一审、二审程序,那这个可能又会耗费时间,所以说对于劳动者,太多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难度,自然面对这些案件有会有所顾虑。此外,有些劳动者也担心仲裁记录被新的公司知道了,也可能影响下一份工作。
第三、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或者不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诉讼,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记住你每一项仲裁请求都需要正确来支撑,毕竟法律是客观公正的,不可能单凭一个人的一面之词就能够做出有利于你的裁决,既没有收集证据,收集证据的意识也没有,而且收集证据的方法可能欠缺,会使很多收集证据的合理时间浪费掉,在多重不可控的因素之下,可能就放弃了,导致很多企业肆无忌惮,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没多大点事。
第四、企业的违法成本比较低,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的话,可能自己懂的话还好,如果不懂的话,可能要委托律师,本来自己就没几个钱,委托律师的话可能三五千对吧。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务公司怕不怕工人起诉工伤
劳务公司当然惧怕工人起诉工伤,段罩纯对于工人来讲,其解决措施如下:
1.在发生工伤之后,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握咐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闷渣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