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做鉴定与不做鉴定的区别
两个成年人打架互殴一个要求做检查一个不做到最后会有什么结果
一般按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鉴定是一个证据而已。案情要看情况。不是说去做鉴定就是有道理的一方。就比如一个正当防卫的情况下。犯罪分子给人打伤了一点只要不是过当的情况下打伤人的人就一般不用负责任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打架致人损害,这个时候应当报警,并且进逗梁行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论是查处案件的依据。没有报案,也没有法医鉴定结论,肯定是会有影响的。因为两个人打架一般依法必须是通过专业机构的法定鉴定,确定具体伤残等级,才可有效定性、问责、理赔,定残。其自己做的鉴定在法律上来说是不生效的。如果鉴定为轻微伤的话,那就在刑事案件中是不够罪的,会对其不利,不过确实没受伤就不必了。假如一方做出了鉴定,另一方没有做出鉴定,那么显然,至少在言辞证据方面,做鉴定的一山枣运方对于自己主张的轻微伤后果的证明是有利的,而另一方需要证明的则是自己有无过错,自己的过错与轻微伤的后果是否有利害关系等等方面去寻找并且举出证据,具体案件当然得具体分析,就具体的司法实践来说,大部分侵权小纠纷最后还是调解结案的吧。不行的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在刑事审判中只是判决缓刑而已。司法鉴定只是法院岩雀审判量刑的一个依据而已,只是量刑的组成要件,首先要看公安局的审理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妇女互殴,派出所出来调解,对方做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说要我们也做。我们有必要做吗?医院开的证明...
权威回答:
互殴的话,派出所要求做鉴定的提议是对的!
互殴属于卜判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调节,调解不成,需要根据伤情鉴定做出相应的治安处罚,处罚后乎橘将案件移交法院,双方就经济赔偿提出诉讼解决。
如果,你不做伤情鉴定,将没有依据追究对方治安责任,所以应该做鉴定。
做鉴定一般不会太多钱,最低100元,最高2、300元型顷改,具体钱数要看当地经济状况。
鉴定的花费,在民事诉讼中,可连同医药费向对方提出赔偿。
分数太少了,能多给些么?
双方互殴之后是不是还需要到特定指定地方做伤势鉴定?
一般来说,在两个人互相殴打之后,如果涉及到人身损害,那么就需要到医院或公安部门进行伤势蔽简正鉴定。伤势鉴定是针对被殴打方的身体伤害情况进行的鉴定和记录,有助于为宏悔相关的法律程序提供证据和依据。这些记录包括受伤者的伤势类型、程度、治疗计划和预估康复时间等。同时,双方也需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有争议,也可以咐悔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轻微伤做不做鉴定一样吗
不一样,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是不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如果被侵害人要求做鉴定的,由公安机关开具委托书,被侵害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鉴定,鉴定费用自理。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一、伤情鉴定流程
1、申请;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在20个工作日得到鉴定结论。
二、伤情鉴定做皮蚂标准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握余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纯埋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伤情鉴定的地点
1、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3、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
4、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