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骨折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造成的骨折能赔多少?
车祸当中导致骨折。具体能赔多少钱。还要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事故责任是机动车一方的全部责任。伤者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伤者的所有损失都是机动车一方来赔偿。赔偿多少钱不是说要多少就赔偿多少。每一项都要有法律依据的或者是实际发生了多少。赔偿多少没有发生的那是不赔偿的。骨折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我们举例的事。事故中机动车全部责任伤者没有责任。
1,伤者的医药费。发生多少实际就赔偿多少?首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赔偿1.8万元。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商业险赔偿。如果机动车没有商业险,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由肇事轿谈司机个人赔偿。骨折的治疗。一般在医院住院是一个月的时间。就是比较严重的骨折。例如腓骨骨折。在住院期间还可以赔偿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这两样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计算的一般的伙食费是每天50元左右。营养费每天是100元左右。出院后还需磨帆握要继续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因为常说的嘛伤筋动骨100天。因此这个骨折严重的大约都需要三个月以后才能痊愈。所以出院后继续在家休养的。在休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拍片费。一些药费等等,这个也都是赔偿的。也是按照实际发生多少赔偿多少?
2、财产损失。如果在事故中伤者还有财产损失。例如手表。手机。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也要赔偿。但是手表和手机或者其他一些。消费品的赔偿。是要先扣除折旧费的。例如一部手机购买时5000元。用了两年。这次摔坏了。那么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首先给这部已经用了两年的手机做一个市场价格评估。也就是这部手机现在在市场上还值多少钱。保险公司就赔偿多少钱。不会说因为原来是5000元买的直接就赔偿5000元。这个是不可能的。
3、伤者因为骨折后。住院治疗期间或者在家休养期间会产生误工费。这个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是全部赔偿的。出院以后休养的要有医生的诊断和证明。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相应的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还瞎庆需要伤者提供三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例如银行的流水。或者是其他的完税证明等等也就是说能证明伤者平时有这么多收入。然后才能按照实际来赔偿。如果提供不了收入证明的。不赔偿误工费。伤者骨折后,还会产生护理费。因为如果躺在床上不能动需要人护理。可以估护工护工的费用都是有发票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实际发生来赔偿。如果是家人护理的护理人员仍然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然后才能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伤者治疗痊愈后还可以要求做伤残鉴定。或者说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能鉴定上伤残等级的。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伤残金的多少是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一般十级伤残是赔偿。本人七个月的工资。由于伤者出院以后继续需要到医院拍片儿。开药等等一些。还会产生交通费。这个也是赔偿的但是要有一些票据来证明。
总之伤者受伤以后的赔偿是根据实际发生多少来赔偿的而不是盲目的就说赔偿几万。不能说伤者自己想要多少就赔偿多少。必须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来赔偿。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
赔偿费在几千到几万元,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骨折,按照骨折的位置,伤残等级来支付赔偿款,要给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这些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支付。
交通事故骨折赔多少钱
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2、按目前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对误工损失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和个税证明;
3、目前车辆是否被扣?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交警作出了责任划分之后,如果有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处罚之后就没有其他事情了。剩下的只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
2、以下是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当中相关的内容: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按照以下不同程度分别予以赔偿: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基态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尺锋侍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陵吵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第三个标准,能够对一般的群众起到警示或者教育的作用。确定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三点,这个数额就是合适的数额。
第五,教育费也应列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在死者生前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其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中,有相当比例是在校学生或者尚未入学的儿童,如果不将教育费列入赔偿范围,则这部分儿童、学生将只能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根本无法入学或继续求学。
第六,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在上述赔偿的费用基础上,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稿胡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键念拦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高穗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开车撞人骨折要赔多少
开车撞人骨折要赔多少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情况来进行赔偿。
赔偿项目: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燃辩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综上所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将他人撞致骨折,也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情况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受伤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赔偿的也会相对较多,如果只是比较轻微的骨折,这个时候会赔偿的少一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皮哪缺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缓答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一般骨折能赔多少钱
法律主观: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伤残鉴定 后,根据 伤残等级 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配扰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伤残 系数。 根据上培弯旦述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确定 伤残赔偿 金的总额,需要明确:1、赔偿等级——受害人 人身损害 伤残的等级。2、赔偿年限——六十岁以下的、六十岁到七十五岁的、七十五岁以上的所适用的赔偿年限计算方法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闹隐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导致脚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是车祸导致脚骨折的话能赔偿多少钱是要看具体实际情况的,不过对方需要赔偿的费用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些因车祸产生的其他费用。
一、车祸导致脚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
(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日实际工资(月工资需要÷21.75天)×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误工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或受害人户籍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户籍地或受诉地不同标准,标准以高的计算)
4、受害人属于农民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属于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被护理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和疗养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可以参照误工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护理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四)营养费(后续疗养费):指伤者在治疗及疗养阶段需要一些辅助治疗的费用。正常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三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15元/天)
(六)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七)其他相关费用:如鉴定费、住宿费、拖车费等,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并旁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启仔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绝迟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车祸导致脚骨折需要赔偿的话是要等保险公司来确定,具体能赔偿到多少钱是要等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以及病情后续情况等等一些其他因素来判断的,不过在申请这个车祸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也是要等公安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的。
交通骨折大概赔多少钱
当今社会,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辆车,而因为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当然,交通事故对于每一个任何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痛,但是除了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需要赔偿。那么,交通骨折大概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案例
原告XXX,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XXXX,性别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农民
XXX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举燃友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XXXX,法定代理人XXXX,,系原告XXXX之父,住所地同上。被告XXX,性别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被告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商丘市。委托代理人XXXX,性别XX,XXX年XXX月出生,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原告XXX诉被告XXXX、XXX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11月14日来院起诉,本院即日立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向原、被告各方分别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限定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5月11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艳及法定代理人陈*领,被告刘*良、XXX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正槐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XXXX诉称:XXXX年XXX月XXXX日15时许,被告XXX驾驶豫NB8681号货车,沿宁孔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桃固集路段时,与我发生交通事故,致我受伤住院。被告XXXX无证驾驶,致使原告受伤,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XXXX赔偿医疗费7万元及其他各种费用。被告XXX辩称:我驾驶的车参加了交强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付后,我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告XXXX保险**公司辩称:被告驾驶证与所驾车不符,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根据原、被告的诉辩请求,本院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
1、原告请求赔偿的项目及数额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被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
1、宁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证明1份,证明在询问双方当事人时各自说法不一致,加之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报案,事后才报案,因此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原告陈*艳为未成年人,农业家庭户段闷口;
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入院证、出院证各1份,证明原告XXX住院66天;
4、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1份,证明原告XXX的伤情为右股骨闭合性骨折,左足背皮肤软组织缺损,左足第二趾骨折;
5、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票据1份,证明原告XXX花医疗、检查费26508.6元;
6、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1份,证明原告XXX右下肢损伤为9级伤残,左足部损伤为10级伤残;
7、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收据1份,证明原告XXX花鉴定费900元;
8、文印社收据1份,证明原告XXX花打印费100元;
9、交通费票据9份,证明原告XXX花交通费1480元;
10、宁陵县人民医院收据1份,证明原告XXX花转院费1400元。
被告XXX向法庭提交了XXX保险**公司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正本复印件1份,证明被告XXXX所驾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参加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豫NB8687号车系被告XXXX购买李*华的,并以李*华的名义参加了保险)。人民法院报2009年10月23日第5版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案例的报道,证明驾驶员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承担保险赔付责任。被告**保险**公司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被告XXX对原告陈*艳提交的证据无异议。被告XXX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对原告提交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司法鉴定因原告单方委托,回去向公司汇报后,17日内如申请重新鉴定,向法庭交鉴定费,如不交鉴定费,视为放弃申请重新鉴定。原告XXXX、被告XXX保险**公司对被告XXX提交的证据无异议。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庭审中双方一致的意见,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09年11月8日15时许,被告XXXX驾驶豫NB8681号货车,沿宁孔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桃固集路段时,与同向驾驶电动车左转弯下路的原告XXXX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XXXX受伤住院。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的伤情为右股骨闭合性骨折,左足背皮肤软组织缺损,左足第二趾骨折,花医疗、检查费26508.6元;经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右下肢损伤为9级伤残,左足部损伤为10级伤残。另查明:豫NB8681号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原、被告就赔偿未达成协议,原告起诉来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良赔偿医疗费7万元及其他各种费用。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告XXXX在此次事故中受伤,且致1处9级、1处10级伤残,请求赔偿合法有理,依法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虽然交通管理部门未对本次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但本院认为,被告XXX无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车辆及与原告XXX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已经确认,被告XXX在有报案条件情况下,为了抢救伤者而未现场报案,因此被告XXX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XXX无责任。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XXX在此事故中无责任。被告**保险**公司承保了肇事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当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XXX赔偿,被告华安保险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对原告XXX的伤残程度提出重新鉴定,计算赔偿时按1处9级、1处10级多等级伤残计算方法计算。
参照2009年、2010年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原告XXX的请求赔偿数额依法计算如下:
1、医疗费26508.6元;
2、护理费2063.16元(按66天计算,每天31.26元);
3、营养费66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1980元(按66天计算,每天30元);
5、交通费(含转院费)酌情支持1000元;
6、残疾赔偿金20189.19元(4806.95元×4.2年);
7、鉴定费900元;
8、精神抚慰金5000元,以上共计58300.9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XXXX38202.4元(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20189.19元、护理费2013.16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
(二)被告XXX赔偿原告XXXX20098.55元(58300.95元-38202.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XX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原告XXXX负担200元,被告XXXX负担13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X
审判员XXXX
审判员XXXX
书记员XXXX
xxxx年xx月xx日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通过我以上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案例来看,不管是对于原告和被告,都是一个十分悲哀的事情,希望各位在平常生活当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定,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