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我需要提供什么(车祸对方全责起诉律师费谁出)
对方全责,定损我要带我的保单吗?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完全负责我们不需要报告保险,由对方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赔偿,对方保险公司无权查看我的保险单。
要报保险自己的保险公司,车辆损失由自己的保险公司修理、赔付;如果是对方全责,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会行驶代位求偿原则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车主索赔。
出险后处理流程:
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码伏咐;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迟纯证进行索赔: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扩展资料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厅敏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车险理赔需要的资料有:
1、单车事故无人伤,无物损:金额小于3000的只需要提供维修发票、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银行帐号;超过3000元的还需要提供交警事故证明;
2、双、多方事故,无人伤,或单方事故,有物损:需提供交警配岁迅升事故认定书、双方维修发票或物损发票、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银行帐号等;
3、有人伤案件:除需要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双方维修发票或物损发票、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银行帐号外,还需要提供伤者病历、发票、住院清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工资清单、完税证明等;有人伤案件较为繁杂,所需材料根据所要理赔项目而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培昌睁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怎么办
发生交瞎谨通事故后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我方则向其就自身所遭受的损害向其主张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轮神孙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腊链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