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多少钱)
出租车被撞误工费怎么赔偿一
法律主观:
一、撞出租车要赔误工费吗
撞出租车,如果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是岁基迹要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
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 交通事故 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
三、出租车停运损失怎么赔:
首先,出租车司机不即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职乎并工”中的司机。“交通运输行业仓储邮政职工”中的司机按照通常理解应为使用用人单位的车辆为用人单位运输乘客及货物的驾驶员。这些司机享受用人单位的工资、补助、保险及休息日等,且不承担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用度。而出租车司机使用自己购买的车辆进行运营,自行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用度,且不享受任何带薪休息日。
其次,出租车的停运损失也不即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职工”的误工费,其司机在车辆因维修而不能进行运输期间没有任何额外支出,只损失了这期间的工资收入即误工费。但出租车司机不但要损失保险、治理、税款等用度,更重要的是损失了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逐日必定的可预期的运营收入。按照《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尺度》中关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职工”误工费的尺度赔偿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显然有悖 公平原则 。
因此,确定出租车运营收入的最佳方法就是通过计价器的记实。出租车行业因其职业的特殊性,收入因人而异、因车而异。其车型的优劣、司机的技术以及司机的勤奋或懒惰对于出租车的收入都有巨大影响。而计价器如实记实出租车的运营,通过计价器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运营收入,且运营记实可以直接从计价器打印,利便可靠。通过计价器的记实计算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能够最大程度地贴近出租车司机所遭受的真实损失,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真正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锋亮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追尾出租车要赔误工费吗二
法律主观:
追尾出租车保险一般赔偿误工费。出租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是私家车全责,出租车也确实因事故或车辆损坏维修或出租车车培弯旦主人身受到损害造成停运,那私家车主是要赔偿对方一笔误工费。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闹隐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配扰,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撞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三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赔。
1、首先,因为误工费知袜手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
2、其次,受害方向保险公司出示证据,证明了自己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就有应该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依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搭嫌入状况进好返行确定。
开车撞到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承担吗四
法律分析:开车撞到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承担,但有一定的限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纳岁保机动车商业保脊纳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洞野睁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你好,轻轻碰出租车,已经走保险公司流程处理,赔偿维修费,对方还赔偿误工费?怎么处理?五
一、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出租车的误工费1、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出租车的误工费,要看是否在赔偿限额源竖内。具体是:(1)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予以赔偿;(2)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裂裂神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肆亏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追尾出租车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六
法律分析: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要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姿销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拦纯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迹衡游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撞了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七
需要根据当时办理保险时签订的合同来决定,如果合同中显示误工费属于免责条件,则保险公司不会代替赔偿,如果没有表明,则可以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
损坏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所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原告获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1万元 补偿费5万元
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上海首例获事故责任赔偿后要求出租车意外险理赔案件,依法判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简称人寿保险公司)赔付乘客原塌明告沈某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1万元、补偿费用5万元,并于1月19日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交通事故获赔偿
2011年10月19日23时40分许,沈某乘坐上海通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通达出租公司)出租车行驶至上海市金沙江路真光路口时,遭韩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
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鉴定,沈某右腿骨折,多处软组织伤,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事故各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沈某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2012年8月30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韩某小型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沈某医药费、营养费,共计4625.7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共计94762元。另外韩某赔偿沈某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共计6930元。
拿到这些赔偿后,沈某偶然得知,通达出租公司已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出租汽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项目及限额分别为: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10万元;医疗费用5万元;补偿费用5万元。
由于事故发生后通达出租公司被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海博出租公司)收购,于是,沈某便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将海博出租公司、通达出租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起诉到浦东法院,要求人寿保险公司按照伤残等级系数赔偿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1万元;
医疗费2825.70元;补偿费用106880元。同时要求海博出租公司、通达出租公司赔偿交通费262元、律师费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公证费1000元,以及前述要求人寿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中未获支持的部分等。
意外险理赔获支持
本案中,保险合同主要涉及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医疗费用、补偿费用三项。
关于身体残疾保险金和医疗费用,海博出租公司、通达出租公司同时认为:“沈某主张的保险金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已经得到赔偿,不应该要求重复赔偿。”
人寿保险公司则对于身体残疾保险金1万元没有异议;对于医疗费,认为沈某已经获得补偿,按照保险理赔细则,不同意赔付。
主审法官张文忠指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以填补损失为原则,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不再重复赔付;人身保险则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这些都是无价的,在获得韩某赔偿后,沈某当然可以继续依法要求人寿保险公司赔付。”
按照费用性质和理赔细则限额等,法院依法判定人寿保险公司赔付沈某意外伤害身体残疾保险金1万元、补偿费用5万元;对医疗费2825.70元不予支持。至于沈某要求两被告出租车公司承担的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由于依法不应由出租车公司承担或已得到韩某赔偿等,法院不予支持。
浦东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案件生效后,浦东法院孔燕萍法官进一步调研发现,2010-2014年间,浦东法院共受理出租汽车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商业保险理赔的纠纷44件,其中涉及乘客受伤的就有26件。但据了解,沈某是浦东乃至上海市首例提起该类诉讼的出租车乘客。究其原因,法院认为,很大程团乎告度是乘客作为被保险人对出租车意外伤害保险不知情。
而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06年修正)》第20条规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执行由市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并且按照规定使用由交通局会同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费发票。客运车费中包括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
1月19日,浦东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印制出租车发票时,将客运车费中包含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这一事实印制在发票上,直接告诉乘客,既保障乘客的知情权,也确保其遇险顷衡后能够及时获得理赔。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沪首例出租车意外险理赔案获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