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判决时通知原告吗(民事诉讼被告缺席判决,原告获胜 ...


具体分析如下:第一步:立案前的准备工作一、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1)身份证明能够证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同的案件提供的信息不一样,个人的一般包括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等,所有的证据都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分门别类的整理,并注明页码,制作证据名录二、书写起诉状(一)起诉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法院提出副本,2、不进行调解的一般立案后15天到两个月左右发起诉讼安排送达,送达一般电话联系,让被告到法院取走传票,如果被告不去则邮寄送达 ...。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3.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4.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 ...


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5.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伪造证据是触犯什么罪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6.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我是原告被告一审不服二审还需要请律师吗民事案件在二审的时候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强行规定二审的时候必须请律师,二审建立在当事人提出了上诉的基础上,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写清楚了上诉的时间,1、纠纷案件的被告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来进行辩护,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7.原告起诉后导致被告损失(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诉权的行使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的某种诉讼行为来体现的,诸如原告通过起诉行使起诉权,被告通过应诉行使反诉权,原告起诉后撤诉导致被告损失法律分析:(一)诉权滥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当合理行使诉权诉权滥用,突出表现在权利人对诉权行使明显不当,包括行使诉权的动机、时间、地点等要素均不适当,所谓诉权行使不当是指有关诉讼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却未能正确、合理、适时行使,对诉讼风险又缺乏合理评估,急于达到某种不正当或不完全合理的诉讼目的,仍盲目、非理性行使诉权所表现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
8.原告起诉后多久通知被告(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起诉书法院受理后多久能通知被告起诉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9.被原告起诉冻结了我的财产(起诉离婚被告可以冻结原告财产 ...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一般司法冻结银行卡不会自动解冻的,只能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将银行账户解冻,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权利自己解冻,因欠钱被法院起诉账户冻结了的,当事人应当尽快执行法院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有两种方式,一是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或得到原告谅解的,由原告提出解冻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10.原告仅以转账凭证起诉(原告仅以转账凭证起诉,被告缺席)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没有聊天记录只有微信账单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但是注意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时,建议不要按借钱的法律关系起诉,我们可以以转错人或者其他理由以不当得利起诉对方,因为法律不支持不劳而获,此时会要求对方对收到的这笔钱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如果对方解释不了那法院会判决返还。
11.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12.诉讼费原告承担计算公式(诉讼费由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


法院收取诉讼费标准公式法律主观:按照国务院公布的《 诉讼费 交纳办法》的规定,各类案件的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十、 商标 、 专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九、破产案件:依据 破产财产 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13.被告败诉后承担原告律师费(被告败诉要承担原告律师费吗)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4.原告诉讼代理人的职责(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职责)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15.原告为被告垫付的诉讼费(原告垫付的诉讼费被告怎么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


-
答原告的证据可以提前给被告看,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被告可以申请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被告可以申请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么)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二、一般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吗一般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费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任冰峰律师
2023.11.2950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借条有疑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借条有疑问
内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赵金保律师
2023.11.29337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被告上诉原告可否民事附带刑事(被告上诉原告如何应诉)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告上诉原告可否民事附带刑事(被告上诉原告如何应诉)
内容: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害人不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以对民事部分上诉吗现今很多刑事案件都会附带民事请求,一般是要求赔偿之类的。
张嘉娱律师
2023.11.29955人收看 -
答货运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案件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内容:一、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张旭律师
2023.11.29293人收看 -
答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找不到被告原告不撤诉怎么办(找不到被告的撤诉申请)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找不到被告原告不撤诉怎么办(找不到被告的撤诉申请)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杨一凡律师
2023.11.29560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
酒驾逃逸人员没有伤亡怎么处理(酒驾逃逸致人轻伤怎 ...
2023-09-18
11018
-
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赔偿金 ...
2023-09-05
10870
-
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鉴定费多少钱啊)
2023-09-13
10396
-
交通事故对方到医院乱检查
2023-09-09
9958
-
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流程)
2023-09-05
8000
-
律师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年律师收费价目表)
2023-09-25
6813
-
租车出车祸需要自己赔偿么
2023-09-01
6812
-
无证驾驶处罚的规定(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
2023-09-12
5792
-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09-28
5608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原则
2023-09-13
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