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该怎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主动辞职有失业金吗(自己主动辞职有失业金吗)


法律主观:主动辞职的无法领取失业金,因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主动离职的按规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配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义务偿还欠款吗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员工八大权利和义务(八大权利八大义务背诵口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


6.什么情况取保候审(什么情况取保候审不通过)


7.结婚两年了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来(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8.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9.结婚就离婚了彩礼怎么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彩礼怎么退)


10.盗窃什么情况不拘留(盗窃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三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1.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分析: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12.哪些情形下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哪些情况会导致劳动合同无 ...


13.合同不再续签应当如何赔偿(合同不再续签如何赔偿补偿)


14.被家暴起诉离婚债务是否可以减少(被家暴起诉离婚能得到什 ...


15.借条的不成立情况有什么


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在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规定中,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一、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借条不成立的法律依据借款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依据是《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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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交换式补偿标准是: 1、由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与提供的调换房屋的差价; 3、如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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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陈明月律师
2024.01.06463人收看 -
答牧民草场征收补偿包括: 1、牧民草场的土地补偿费; 2、因征收带来的搬迁、安置的补偿费用; 3、草场的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4、被征收草场的牧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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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解决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内容: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有什么办法该如何解决法律分析: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7、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担保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林艳英律师
2024.01.05497人收看 -
答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的情况为,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当事人设立了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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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土地转包后征地补偿给谁)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转包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土地转包后征地补偿给谁)
内容: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在承包期内,在通过家庭承包有效取得具有物权性质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转包人将承包土地上具有债权性质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合法转让给转包人的行为。
王熙律师
2024.01.05186人收看 -
答青苗补偿的规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确定。对于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由用地单位按青苗的一季产量、产值进行计算,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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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否辞职(三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否辞职(三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邢颖律师
2024.01.05481人收看 -
答如果男方家所在地的拆迁政策规定按照户口发放拆迁补偿,则女方可以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拆迁补偿;如果当地按照房产和土地来进行补偿,而女方离婚后对拆迁房产不再拥有所有权,也不拥有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的,则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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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怎么去讨债(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么讨债)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律师
2024.01.02432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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