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原告起诉后导致被告损失(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诉权的行使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的某种诉讼行为来体现的,诸如原告通过起诉行使起诉权,被告通过应诉行使反诉权,原告起诉后撤诉导致被告损失法律分析:(一)诉权滥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当合理行使诉权诉权滥用,突出表现在权利人对诉权行使明显不当,包括行使诉权的动机、时间、地点等要素均不适当,所谓诉权行使不当是指有关诉讼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却未能正确、合理、适时行使,对诉讼风险又缺乏合理评估,急于达到某种不正当或不完全合理的诉讼目的,仍盲目、非理性行使诉权所表现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
3.原告起诉后多久通知被告(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起诉书法院受理后多久能通知被告起诉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诉讼费原告承担计算公式(诉讼费由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


法院收取诉讼费标准公式法律主观:按照国务院公布的《 诉讼费 交纳办法》的规定,各类案件的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十、 商标 、 专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九、破产案件:依据 破产财产 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5.被告败诉后承担原告律师费(被告败诉要承担原告律师费吗)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6.离婚案件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 ...


一、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原告起诉了一般保证人(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这些人的人身自由已被依法剥夺,脱离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上述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很难知道他们的地址,无法或者不便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由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可能造成其工作量过大,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比较恰当,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民事诉讼中法律主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8.原告没钱承担诉讼费怎么办(原告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申请撤诉时法院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法院起诉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无钱缴纳诉讼费怎么办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
9.环境侵权原告证据不足(环境侵权原告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专利侵权案原告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怎么办专利侵权案原告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的解决方法有:调整诉讼策略、申请延期。
10.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什么以及其法律责任是什么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2、法律分析: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
11.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神姿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三法律分析: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二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一般有这些: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
12.网贷逾期紧急联系人会承担什么后果(被朋友网贷填了紧急联 ...


网贷紧急联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法律主观:网贷紧急联系人合法,当借款人不还款时,网贷公司就会联系紧急联系人,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近日,有不少读者反映,由于有人在网络平台贷款中将自己列为紧急联系人,借款人逾期还款后,平台催收电话一直打来,自己很烦,不知道如何解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3.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14.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


15.股东和法人哪个权力大(股东和法人承担的责任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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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车主与保险公司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根据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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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律师
2024.01.15347人收看 -
答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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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债务(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律师
2024.01.14352人收看 -
答公司要注销的则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偿还,公司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要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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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民法典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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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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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受害者承担责任吗(非法集资受害者承担责任吗,盈利怎么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集资受害者承担责任吗(非法集资受害者承担责任吗,盈利怎么算)
内容:3.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个人承担,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界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孔孟廷律师
2024.01.13628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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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内容: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黄东洁律师
2024.01.1330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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