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诉讼代理人的职责(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职责)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是什么意思(诉讼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一)民事案件胜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3.肱骨骨折注意事项(肱骨骨折注意事项有哪些)


骨拆复位是治疗骨折的首要步骤,所以,对每一个骨折,原则上应争取解剖学对位,而对某些骨折,复位时有一定困难,虽未完全恢复到解剖位置,但骨折愈合后,不影响该伤肢的功能,称功能对位,治疗骨折有三大原则: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在治疗骨折时,要重视伤肢功能恢复,而不能片面地、机械地强求解剖学的复位,但临床实践中,由于骨折部位、骨折类型、伤后骨折的肿胀程度、复位时设备条件和复位者技术水平等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尽最大努力使患肢得到最好程度的恢复。
4.舟骨骨折石膏固定注意事项(舟骨骨折石膏怎么固定示意图)


5.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要担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6.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主观: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对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实施,这既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极易发生代理人损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为,应予禁止。
7.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吗法律主观: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 申请执行书,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需要几个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提出确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通常受理此类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
9.跨省借款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协议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在订立借款协议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金融借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10.被告需赔原告诉讼费的法律(被告与原告的区别)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1.行政诉讼原告要提供证据吗(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 ...


”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或者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做出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并未要求行政相对人的原告承担提供证据,言而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权利受到损害的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至于诉讼中证明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由被告提供证明,原告可以提供反证,但是,没有义务证明其行为合法,不过,现实诉讼中,原告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处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用以证明其权利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即,原告需要提供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初步证据。
12.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申请执行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被驳 ...


法院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因此,在进行案件申请再审的时候,对于申请人我们可以备注为原告或者是被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在法院上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就要进行相关的受理,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13.法院保全结果告知原告吗(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原告怎么办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4.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伪证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伪造证据是触犯什么罪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15.民事案件原告书的会坐牢吗(民事案件需要坐牢吗)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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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事故责任比例、伤情程度、赔偿标准等。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报警: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 2.了解赔偿标准: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需要了解相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协商解决:如果交通事故比较轻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需要注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事项。 4.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交通事故较为严重,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赔偿,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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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是原告法庭开庭程序(原告法庭上开庭怎么发言)
内容: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崔玉君律师
2023.12.1323人收看 -
答原告的证据可以提前给被告看,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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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原告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原告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原告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内容: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
李楠楠律师
2023.12.13871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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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陈宗琼律师
原告起诉被告是否需要请律师(原告起诉被告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我是原告被告一审不服二审还需要请律师吗民事案件在二审的时候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强行规定二审的时候必须请律师,二审建立在当事人提出了上诉的基础上,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写清楚了上诉的时间,1、纠纷案件的被告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来进行辩护,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陈宗琼律师
2023.12.13357人收看 -
答交强险是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必须购买。在购买交强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保人应当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重要事项,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类型、号牌、车辆识别码等。 2.在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单不得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之外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3.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期满后需要及时续保。 4.被保险机动车需要放置保险标志,以表明车辆参加了交强险。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6.如果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没有及时续保,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正常年检和行驶。 7.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投保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8.如果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投保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交强险的信息,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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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后导致被告损失(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告起诉后导致被告损失(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内容:诉权的行使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的某种诉讼行为来体现的,诸如原告通过起诉行使起诉权,被告通过应诉行使反诉权,原告起诉后撤诉导致被告损失法律分析:(一)诉权滥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恶意不正当合理行使诉权诉权滥用,突出表现在权利人对诉权行使明显不当,包括行使诉权的动机、时间、地点等要素均不适当,所谓诉权行使不当是指有关诉讼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却未能正确、合理、适时行使,对诉讼风险又缺乏合理评估,急于达到某种不正当或不完全合理的诉讼目的,仍盲目、非理性行使诉权所表现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
冯清琴律师
2023.12.13734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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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后多久通知被告(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告起诉后多久通知被告(原告起诉被告费用该谁承担)
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起诉书法院受理后多久能通知被告起诉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任冰峰律师
2023.12.13160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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