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不能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局模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三一、民法典继承篇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1、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的养行敏樱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
2.离婚第二天能贷款买房吗(离婚第二天能贷款买房吗 东莞)


四、离婚之后买房贷款可以吗法律分析:可以的,离婚后只要符合购房条件,是可以马上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三、离婚后可以马上贷款买房吗离婚后只要符合购房条件,是可以马上买房的,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因为现在银行对首套房的认定非常严格,所以如果购房者在婚姻期间有申请过贷款,即使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再次购买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比例会高得多。
3.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主要就是因为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用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是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进行给付,2、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
4.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爷爷的房子继承权顺序孙子)


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是按照法定的顺序来进行经常,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能够优先获得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企业的清算财产顺序(企业清算财产支付顺序)


,(四)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6.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和分配原则(首查封与轮候查封的执行顺 ...


7.起诉前,转移财产给子女算是非法转移吗(起诉前一年内算财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8.父亲欠钱法院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吗(父亲欠钱法院能查封子 ...


(四)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2.有关机关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a.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9.法院会去查欠债人子女存款吗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10.开发商破产了清偿债权的先后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知识延伸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在企业破产中,优先偿还的债务有二部分: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11.借款人被起诉对子女影响(借款人被起诉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欠信用卡被起诉会影响子女吗法律分析: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之后,若经法院判决后客户还拒不还款,但其本身又具有还款能力的话,那法院就很可能会将客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而一旦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那其子女上学就将受到一定影响,因债务被诉不会影响子女上学和就业,但是被诉后如果判决偿还债务,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的话,是会影响子女的上学和就业的,欠银行钱被起诉了会不会影响子女父亲欠银行钱被起诉一般对子女没有影响,但如果被加入失信人名单对子女会有影响。
12.子女开销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夫妻二人一起借的外债属于共同债务,除此以外,两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如果离婚以后继续产生房贷的话,这笔房贷也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偿还的,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借的钱,或者是其中一个人借的钱,还有两人一起买房子产生的房贷,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个人一起承担,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夫妻两个人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因为自己没有向别人借过钱而拒绝承担债务,除此以外,如果因为伤害他人而产生的赔偿债务,也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承担的范畴。
13.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处理债务(继承人不配合遗产继承怎 ...


在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权利需要通过公示程序得到保障,可以向遗产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示,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公示期满后未受到债权人的申报,债务人的权益即受到法律保护,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需要承担债务吗法律主观:继承 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 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14.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是怎样的(各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


对于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通过简便的非讼方式实现,即如果双方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不成协议的,担保物权人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而非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一)申请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三、如何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
15.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债权(继承人如何主张被继承人的 ...


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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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离婚子女名下的房产既不属于父亲,也不属于母亲,而是归属于子女本人。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只有子女是其所有权人,其父或其母都不享有所有权。在夫妻离婚时,父亲或母亲不仅不能对子女名下的财产主张分割,也分不到子女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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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顺序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顺序为
内容:1、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理赔顺序是什么交通事故的赔偿顺序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偿,最后还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张芸律师
2023.12.27632人收看 -
答子女单独决定捐献死者的器官是不可以的,必须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决定捐献,并且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死者生前应当未表示不同意捐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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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父亲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案例)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亲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父亲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案例)
内容:1、经济影响:失去征信意味着父亲在金融和贷款等方面无法获得信任与支持,这将极大地限制他的经济能力,父亲失信对孩子有什么影响父亲失信对孩子经济影响、家庭稳定性、教育机会、心理和情感影响等,3、教育机会:父亲失去征信可能会对孩子的教育机会产生不利影响,父亲成了失信人会影响孩子吗法律主观:会影响孩子的,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是 失信被执行人 对子女读书最大的影响,4、心理和情感影响:父亲失去征信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王熙律师
2023.12.21299人收看 -
答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因为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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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吗(爸爸成为失信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失信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吗(爸爸成为失信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辩好,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邢颖律师
2023.12.2172人收看 -
答缓刑到期当天解除。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法或违法规定的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当天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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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偿还顺序的法律规定(债务偿还顺序的法律规定 工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偿还顺序的法律规定(债务偿还顺序的法律规定 工资)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比如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荣静月律师
2023.12.21657人收看 -
答子女不继承遗产可以。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愿意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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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不给子女受影响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工程款不给子女受影响吗
内容:
毋磊颖律师
2023.12.15374人收看


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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