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分别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分别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分别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能举证证明的,按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期限(天);无固定收入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举证证明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期限(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人)×护理费/天×护理天数。有实际支出的按照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计算(过高的应调整),没有凭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4.营养费:营养费/天×营养天数。根据年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综合考量营养费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天×实际住院天数。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8.残疾赔偿金:截至定残之日受害人≤60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截至定残之日受害人60-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截至定残之日受害人≥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后续治疗费:按照医院建议,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