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拖着不赔(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拖着不赔会有什么影响)
出车祸对方全责已经出了认定书保险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本人在职8年理赔经验,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有三种解决方法:
一、向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如果你这边有对方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信息,以及现场照片和对方保险信息,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报案,让对方保险公司协助你找到对方进行理赔处理,对于对方保险公司来说,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既然对方全责,那迟早都是要赔的,所以会协助你进行理赔的。
二、如对方保险公司不配合你处理理赔,则可以先行修车垫付修理费,将修车照片以及支付记录和修理单位的发票留好,到时候走诉讼程序直接起诉全责方,此种方法,最权威但时间较长,从你开始诉讼到拿到赔款至少半年起步。
三、最简单的方法,走代位求偿处理。近年来,国家为了避免你说的情况特别要求保险公司可以进行代位赔付处理,即用你自己的车损险定定损赔付你自己的车子,你自己车损险公司赔付后再自行起诉全责方进行追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该笔案件赔款可以追偿回则不算你一次出险,若追不回来,则会算你一次出险,但此种方法最简单,成本最小,建议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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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的话,首先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采取代为追偿的方式。如果不能够采取代为追偿的话,那么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赔偿。
(1)如果对方有事故单,对方不处理的话,那么对方的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有当事人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也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会催对方跟当事人联系的。
(2)可以跟本人的保险公司协商,用“代位追偿”让当事人的保险公司先赔付当事人,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也可以投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执行是要被罚款的。
(3)前面两种方法都无济于事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凭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具体流程是:到对方投保的公司所在工商局去,弄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去交警支队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到地方法院起诉,大厅办事人员会给当事人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这期间基本上不用本人管什么,就是要跑几趟法院。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全责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全责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可以申请调解或起诉。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的话,你可以向交警申请调解,对方还是不肯调解的话,你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找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拿着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全责方。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
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
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拖着不给理赔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全责己方垫钱完成维修后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