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湖南省2023年交通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根据《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1)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年;
(2)2020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26796元/年;
(3)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年;
(4)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974元/年;
(5)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356元/年。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地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法院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标准:16585×100%×20=331700元
城镇居民标准:41698元×100%×20=833960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定)(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四、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五、误工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抢救治疗情况)
六、护理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及是否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80元至100元左右。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八、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大约1000元至5000元;
九、住宿费:3人标准,150元每天,约3000元至5000元。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难免会遇到意外,在人身伤害之后有赔偿算是一点勉强的安慰,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平时应该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上内容是我为你推荐整理的,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
湖南省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湖南 省 交通事故 及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参照数据: 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 全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0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 2020年湖南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6796 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4974元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 残疾赔偿金 =受诉 法院 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 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6个月 4、被 扶养 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抚养 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 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2023年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的郴州、长沙、岳阳、常德已实施“同命同价”的规定。
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湖南省全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9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74元。湖南省内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等地区已试点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按照湖南省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残疾/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即日起,湖南省内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等已试点统一赔偿标准地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1698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6796元/年进行计算。
二、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其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的人居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