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定金算不算是违法(不退定金违法吗)
不退定金违法吗
一、不退定金违法吗
1、不退定金违法,具体如下:
(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定金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退合法吗?
法律主观:
定金不退合不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此时不退是合法的。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退定金是不合法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明确定金不退还违法吗
法律主观:
合同上写定金不予退还是违法的。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定金是应当退还的,且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退合法吗
定金不退合不合法要看具体是哪一方违约,如果付定金方违约则不退合法,若收定金方违约,则不退定金是违法的,具体如下:
1、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不退是合法的。
2、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不退定金,那就是违法的。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数额限制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法律后果不同:根据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交了订金不退的,可以双方协商归还,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签合同不退定金违法吗
无合同定金不退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定金的本质是实践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交付了定金,其实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可以退还的。定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的形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订立合同。
一、无合同定金不退合法吗?
无合同定金不退是不合法的。根据定金的定义可以知道,定金是一个实践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即使没有签合同,也是可以退的。
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
定金是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买卖合同订立进行协议,并非迫使一方必须订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定金主要是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确实能够签定合同,所以没有合同的情况之下,定金没有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要求退还。
定金不退是否违法
定金不退不一定违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不退定金是合法的。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种情况下需要退还定金,若不予以退还,属于违法行为。
定金的性质就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措施。因为你已经实际支付定金,并认可了定金条款,对方是否签字不影响合同生效。至于对方没有向你解释定金条款,不是所有合同都需要解释的。
综上所述,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