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方走保险怎么赔偿(车祸责任方走保险怎么赔偿的程序)
交通事故行人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人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导致大腿骨折和头部有些脑出血,行人被认定为全责,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行人的损失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商业三者险的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金额仍然不足以覆盖行人的损失,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应由行人自己承担。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在行人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需要理赔,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保险公司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车祸对方全责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什么赔偿
第一,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支付所有费用。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伤害和残疾的保险赔偿项目也有所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标准是什么?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在事故中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
交通事故负主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负主责的赔偿方法是:车辆有保险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没有商业险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车辆没有保险或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车辆有保险的理赔方法: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情况:
1、主次责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
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双方按主责方70%,次责方30%的比例赔偿;
2、主次责双方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的赔付范围:
1、交强险: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交强险的赔偿项目: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2、商业险: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三)走保险流程:
1、及时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递交索赔:
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确认理赔: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6、协助追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二、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车辆没有保险和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理赔方法:
(一)车辆没有保险的情况:
1、主次责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主次责双方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次责双方均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存在争议的解决方法有:
1、双方协商: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根据全责方的经济状况,可以要求分期赔偿或这一次性赔偿;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流程如下:
(1)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2)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当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核。
(3)当事人对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
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4)进行调解。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的流程:
(1)立案,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相关材料,包括:
①受伤者身份证明;
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④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⑤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⑥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⑦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⑧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⑨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庭前准备,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3)开庭审理,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裁判,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保险公司怎样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责任人补足。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如下:1、投保人将相关资料交给保险公司。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3、投保人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百万购车补贴
车祸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法律分析:保险赔付方面,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百万购车补贴
出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观:
出车祸对方负全责的,保险公司赔偿流程如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
3、自行修理损坏车辆的,可以留存修理单据,维修费用由对方承担;
4、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
6、不足部分由全责方承担。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出了车祸保险公司理赔哪些费用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1、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四、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五、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六、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赔偿编辑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理赔程序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查勘和定损
A、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过户手续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旧车保费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
因此,车主购买到二手车后,应查看二手车是否还带有交强险。除了交强险不需过户外,其他车险都需要新车主到车辆原来的投保公司进行过户。
交强险费率根据车辆历史记录实行双挂钩机制,凡是有过出险记录,或者醉酒驾驶违法驾驶行为记录的车辆,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会有上浮,
而记录良好的车辆下一年续保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费率,而二手车过户时记录是跟车不跟人的。因此二手车交强险多少钱会因为二手车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