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内容)
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经济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标的。又叫合同成交物。是经济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共同的依据,也是经济合同的实体。可以是某种实物和货币,也可以是某项劳务和工程项目,如产销合同中的良种,科技协作合同中的科技成果。借贷合同中的货币等。合同标的的内容应十分明确,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合同就没有实际意义;
2、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是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大小,确定价款或酬金的依据。数量是合同标的量的尺度,在订立经济合同时,除了要有准确的数量指标外,还要有正确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质量是产品或工作优劣的尺度,是合同标的内在素质或外观形态的综合。合同标的质量的要求要详细明确、具体,如良种的纯度、净度、含水量、发芽率等标准,并规定验收办法,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3、价款或酬金。以货物或工程项目为标的称为价款,以劳务为标的称酬金,二者通称价金。价金以货币为单位来表现,一般用人民币来计算和支付。价金应按国家的统一价格定价,若无统一价格,双方可以自由议价,但必须符合国家价格政策。种子经营企业与良种生产单位或个人签订的良种生产预约合同、企业与用种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供种合同,需预付定金作为担保合同履行的手段;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这是检查合同是否全面履行的重要依据,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经济合同当事人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约。对违约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一般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或者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经济法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经济法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这5种情形下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如果有一天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不想再续签,希望你根据具体情况,争取到应得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合同的法定条款有
法人之间为显示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条款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签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法律要素:
1、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自然人: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法人:经国家认可,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的预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4、内容:合同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5、客体: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6、自然人:是指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7、自然人和法人相对立,一个反映自然属性,一个反映法律拟制的人。
我国民法在公民括号内写明自然人,说明在民事主体这一范畴,自然人等同于公民。
法人特点:法人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组织性是法人和公民的根本区别。
拥有独立的财产。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创立人和成员对法人的债务不负责任。
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内部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
主要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法律效力
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双方必须受其约束、严格履行,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能违反;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依法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一方违约,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经济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依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遵循原则
合同仲裁什么意思
合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出现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要在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内约定仲裁事项。此外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经济合同主体部分包括哪些法定条款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争议解决方式;(7)违约责任。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济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属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依《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运交给买受有;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付。
经济合同一般包括哪几个部分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所;2、标的;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经济合同的成立或签定中必须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约定明确相应的事项,约定不明或漏项在将来履行中必然产生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
(一)政府担保合同。政府为特定债务提供担保,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提及的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所提供的担保等,在公共财政用于经济目的和公共性投资、贷款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这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政府信用和财政的支持、保证,这些活动就难以正常进行。由于担保的后果最终需由财政来承担,所以对其须依法加以一定的管理、控制,建立相应的程序和监督制度。
(二)指令性合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指令性计划趋于消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已从行政性的计划手段转为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手段,但在一定条件下,如救灾或发生紧急状态时,或者对于涉及国家重要经济利益、国家安全或为实现国家某种目标的特定产品和项目,仍可能予以行政性安排、调拨、指令性生产、国家订货等,从而形成指令性合同。这种合同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计划合同并无本质区别,是行政性很强的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标的。
(2)数量与质量。
(3)价款和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前置合同履行条件(比如包装和验收方法)。
(6)违约责任。
(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
(8)双方当事人约定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书写:
一是立体,即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
二是宗旨,即双方当事人订阅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三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是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五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六是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经济合同的法定条款
一、经济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签订经济合同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质量与数量、价款、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应当订立明确、肯定、完整的合同条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仲裁什么意思
合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出现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要在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内约定仲裁事项。此外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