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债权能否转让(破产企业违约金能否为债权)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必须有让与通知。法律效力: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诉讼中债权能否转让
现代各国对 债权转让 的态度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我国《 民法典 》规定: 债权人 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依照该条规定,处于 诉讼 中的债权是符合 债权转让条件 的,若有限制也只能是第(三)项“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但是目前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均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因此从法理上讲,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在法律上是可转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四条02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 继承人 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债权转让的条件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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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三、债权转移的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四、哪些债权可以转让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
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
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这类合同应区分附条件或附期限而分别处理,因为期限必然到来,而条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其次,转让不得转让债权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按无效处理,但应区别不得转让债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无效的债权能否转让
法律主观:
(一)合同无效,但债权的转让仍然有效。债权转让合同虽然需以基础合同的成立为前提,但是二者属于有关联而互相独立的关系。基础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二)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只要对债权转让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内效能是指债款转让在转让两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作的法令效能。具体表现为:,(一)债款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悉数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款人成为权力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联系,由受让人替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力转让,则受让人将参加合同联系,成为债款人。,(二)在转让合同权力时从归于主债款的从权力,如抵押权、利息债款、定金债款、违约金债款及危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力的移转而发作移转,但该从权力专归于债款人自身的在外。,(三)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力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力瑕疵。,(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债权的转让只要符合转让条件,通过依法转让了的债权也是能生效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违约金是否可以转让
违约金不可以单独转让,违约金条款应当随合同权利义务转移而一并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 权利和义务 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分以下两种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要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要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车转让的债权需要具有可让与性;
4、要有转让通知。
二、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让与人对其所让与的债权需要负瑕疵担保责任;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
以上就是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相关内容。
债权转让的介绍债权转让又叫债权让与,就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把它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联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这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形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动。从鼓励交易、推动市场经济的效果来看,法律法规需要容许债权人的出让行为,认可债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得债权具备流动性,完成担保融资、托收、汇兑、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几种交易方式的构建可能。因而,债权正常时候具备可转让性,债权人可以出让其债权,不管该债权是已有的或是将有的债权,只需债权可以被特定。这时,债权人作为让与人与第三人作为受让人中间需要经过协商一致达到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作为法律行为需要支持法律行为的一般性要求。
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1、债权转让的基本效力是受让人获得转让的债权,即债权从让与人处转移到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是另有约定外,自债权转让协议创立之际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新的债权人;
2、让与人要使受让人可以完全履行债权,债权的让与人承担使受让人能够完全履行债权的义务,因而,让与人需要把所有证明债权的文件,如债权证书、单据等,交给受让人;
3、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让与人并对所让与的债权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避免受让人的利益因债务人的主张让与人的事项而受损。可是,除让与合同书另有约定外,让与人不对债务人的执行能力负连带担保责任。
本文主要写的是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有关知识点。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权的转移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债权人与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有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生效前必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分析】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人和债权转让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3、转移的债权必须是可转移的;4、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对其产生影响。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脱离关系,第三人取代债权人;2、债权转让时,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附属权利也一并转让;3、原债权人应当向新债权人提出所有债权证明,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件、电话信件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缺陷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的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
一、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
1、债权转让可以部分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因此达到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的性质要允许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权人具体该承担什么责任
债权人具体该承担的责任如下:
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2、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