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标准(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一方出轨赔偿标准
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感情一般都是比较好的,但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出现了出轨的行为,那么就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而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其过错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离婚一方出轨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过错责任人要有哪些法律后果?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过错方的民事责任,指在无过错方造成损害时,承担民事赔偿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4条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应当以结婚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衡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约定归各自享有、分别管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之间应当按照约定处理:(1)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已成年但仍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过错方应赔偿的抚养费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物质和精神损失,在离婚案件中,不能超过婚生子女的必要抚养费用。
如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子女的抚养等事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适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其他方式解决。有过错的一方除了有其他过错外(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其赔偿数额还要根据社会生活水平和其他因素来确定。离婚时女方应获得不少于婚生子女实际支出费用的20%的抚养费;男方应获得不少于婚生子女实际支出费用的50%的抚养费。
3、过错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数额标准,一般为夫妻双方财产中约定的数额。
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有下列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大义务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一)个人财产;(二)家庭财产;(三)一套住房;(四)其他应当归自己的财产。”因此,出轨应当由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夫妻之间具有夫妻关系的期间为计算依据。出轨是否属于法律所保护的正当合法婚姻?如果出轨的行为确实是在我国法律禁止夫妻之间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丈夫和妻子对原幸福美满家庭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同等赔偿。《婚姻法》第42条第3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财产利益归无过错方权属所有(包括因分割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在法律上,无过错方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存在;有证据证明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或者提供了其他协助一方实施不法行为、妨碍一方行使权利等情形,另一单位对损害事实不持异议的,视为其在共同财产中没有过错。
婚姻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说明,如果这个离婚是由双方任意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这个赔偿可以由双方之间私下先协商,或者是在法院审判的时候提出,由法官裁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的双方的其中一方想要获得赔偿,往往都需要在符合法定要求下,另一方才会对此赔偿,这个情况分别有:,第一,过错方是出现重婚的。,第二,婚后有出现和第三者同居的或者没有尽法律要求的义务的。,第三,在婚后出现过或持续性家庭暴力的造成了精神损害的。,第四,有出现虐待或者遗弃家庭之中的成员的。,第五,过错方是故意对另一方施加法律上规定的说明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的。,以上的五项是要求双方在申请离婚时才能向过错方提出赔偿,如果是私底下单纯向过错的一方要求赔偿,这样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特别是过错方重婚或者是有第三者的,申请赔偿时,是不能要求那个第三者来进行赔偿的。,注意的是,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时候,法院要求是有证据去证明这个错过方是不是真的存在。法院的一切判决都是依法依据的,不会由任意的一方片面之词来作为依据,如果没有真实的证据去证明对方存在的过错,那么法院是不会回应当事人申请的赔偿。,(一)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经济赔偿的请求方需要提供被请求方的法定过错行为,这种法定过错行为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重婚的,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国家强制力将介入,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对方确有重婚行为时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这种情况就是本文中说明的出轨行为,均可以列入这个范围之内。,第三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受害方受伤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当造成实际伤害的时候,对方还需要赔偿一定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第四是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时候。,当出现以上四种法定情形的,请求方可以要求被请求方予以一定的离婚赔偿。需要特别主要的是,以上的四种法定的情况是限制性的列举规定,不可以对法定过错的行为作出扩大化的解释。即并非所有的过错,都可以申请离婚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情况,都可能造成对方的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这时候法院会通过不同情节判定双方是否存在没有感情而判决离婚,但是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有了上述的法定过错,一定可以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因为法定的过错必须给请求方造成恶劣损害。这种损害不仅仅是精神损害还包括物质上的损失。比方说在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后,或者是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可能会造成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损害,这种损害可能造成当事人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等等,这都需要对方予以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法过错方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婚姻法过错方损害赔偿标准
由于我国对 精神损害赔偿 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 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离婚过错赔偿的数额并不是很高,如果 夫妻共同财产 较多的,可能会得到较高的离婚过错赔偿。因此,在收集证据,索要离婚过错赔偿前要仔细考虑性价比,或者直接咨询一下律师是否需要收集证据,索要离婚过错赔偿。
二、 离婚损害赔偿 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三、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综上所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情形的,夫妻双方过错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起诉离婚有过错方应赔偿多少
过错方离婚的赔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据法律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诉讼中,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一、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
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其中一方存在着家暴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这种行为是属于有过错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代价,也就是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或者是法院判决。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和赔偿
法律主观:
离婚的过错方,一般是指有这些过错行为之一的一方,这些过错行为包括: 1、重婚; 2、 与他人同居 ; 3、 实施家庭暴力 ;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5、法律规定的其他过错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标准
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如下: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综上所述,在离婚条件中除了当事人感情已经破裂之外,还可以通过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过错,符合离婚条件的过错行为,依然可以进行离婚。并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以补偿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过错方赔偿数额该怎么算
法律主观: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具体的标准。离婚 经济补偿金 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一方重婚、 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 ; 2、前述情形只有一方存在,另一方不存在; 3、前述情形必须发生在 婚姻存续期间 ; 4、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法律客观:
一、损害赔偿的作用法律规定一定数目的损害赔偿,最终目的乃是实现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应考虑到该数额是否能起到损害赔偿的作用,并以此为中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加以分析。损害赔偿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填补损害。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受害者的权益因得到救济而恢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夫妻离婚的,对受害人的财产、精神都会有一定伤害。过错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通奸等行为造成的财产方面的损害是可以估量的,但精神方面的损害很难通过金钱进行填补。正如英国著名学者McGregor教授在其精典教材《麦格雷哥论损害赔偿》一文中所说:“前者(财产性损害赔偿)指的是所有金钱与物质上的损害,例如商业利益的损失或医疗费的支出,后者(非财产性损害赔偿)包含了所有不是发生在个人的金钱或物质财产上的损失,例如肉体上的痛苦或感情上的伤害。作为金钱上的损失,前者能够用金钱加以计算,尽管有时在难以证明的情况下这种计算必然是粗略的。然而,后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金钱不是作为其他金钱的替换品,而是对其他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的替代:这是法院所能采用的最好办法。”对日益严重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问题,在不扩大重婚罪的前提下,以精神赔偿的方式予以处理,相对来讲是较为公平和合理的。2.抚慰受害方。虽然人的精神损害难以用财产衡量,但财产毕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的需要。由过错方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这无疑是对过错方行为的否认,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否认是对受害人感情上和精神上的一种有力安慰,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人的痛苦。3.制裁过错方,预防相关违法行为。让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对过错方的侵权行为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制裁和惩戒。同时对其他婚姻当事人也有警示作用,使行为人能够预知自己若有过错行为将要付出的代价,从而减少和避免同类侵权行为的发生,达到保护合法婚姻,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实行离婚损害赔偿,还可以保障离婚后妇女、儿童的生活,“对于单亲家庭的生活保障,特别是子女的健康成长,会起积极作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离婚双方特别是经济上处于劣势一方的后顾之忧,从而使离婚自由得以真正实现。”?二、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借鉴民法中衡量侵权精神赔偿的几个法定因素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但是,离婚损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很少因此获利,侵权的后果也往往仅限于无过错方的感情伤害。因此,完全按照民法上的一套标准是无法达到离婚损害赔偿的目的的。由于离婚损害一般仅限于过错方和受害人之间,更多注重惩戒、制裁过错方并以此达到抚慰受害方的作用,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从过错方角度和受害人角度分别考虑。1.过错方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假如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续伤害、侮辱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另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否则,不顾过错方状况,判以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实际中又得不到执行,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而且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2.受害人标准1)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抗击能力和恢复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同样的过错行为,在不同的受害人身上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在考虑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时,一般认为,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正值壮年的人比老年人更容易从痛苦当中回复,性格敏感、对感情严肃专一的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这需要在具体案件中,通过对当事人和案情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恰当的评判。2)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不仅影响着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他(她)的预期,达到抚慰的目的,有时甚至影响到受害人及其子女以后的生活。对于自己经济条件很好,对方经济条件也很好的受害人来说,较少的赔偿数额根本无法满足“抚慰”的需要,甚至是一种嘲讽;而如果受害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主要收入依靠过错方获得,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必须抚养孩子,数额很少的损害赔偿,可能会给受害人及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时,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无论对受害人实质的补偿还是从人道主义考虑,都必须结合受害人自身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
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法律主观:
了解自己是否满足 离婚 过错赔偿的条件后,接着就需要了解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的问题了。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方呢?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离婚方面的一些事项规定的还是较为全面的,比如说当事人一方存在着一定的过错,那么对于另外一方他肯定是存在损失,所以要规定了 离婚赔偿 ,当然离婚赔偿的话,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能够适用,否则不能够随意的提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
1、可以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